黄山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为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营造健康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同时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酒吧、KTV、商超、夜宵摊点、食品店等酒类经营者。
二、整治时间
检查时间为即日起到5月8日。
三、工作内容
采取突击检查和普法宣传的方式,严查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警示标志等行为。同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警示标志,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要求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将整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酒类食品经营者进行认真摸排,加大执法力度,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引导食品经营主体从自身做起,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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