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瞭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
链接:
安全生产专题:https://www.hsq.gov.cn/zwgk/grassroots/column/6615877?catId=1000118
救灾专题:https://www.hsq.gov.cn/zwgk/grassroots/column/6615877?catId=10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