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一刚解读《黄山市应急管理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一刚对《黄山市应急管理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预案》的起草背景?
谢一刚:为进一步科学应对极端天气,加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全面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工作,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和损害,本单位起草了《黄山市应急管理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印发实施。
问:请您介绍一下《预案》的制定依据和过程?
谢一刚:为做好《预案》起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业停课工作机制指导意见》《黄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拟定初稿,于2023年1月24日征求各县(区)安委办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正式印发文件。
问:《预案》适用哪些范围?
谢一刚: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霜冻、高温、低温、冰冻、干旱、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问:《预案》主要工作任务是哪些?
谢一刚:该预案主要有以下三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调研员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机构下设四个工作组:自然灾害组、安全生产组、后勤保障组、应急专家组。二是重点管控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险情。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应级别的气象预警,结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视情确定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发布相关灾害防御预警,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范要求和发布单位等。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三是积极进行应急响应工作。适时建议启动有关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响应措施开展应急响应行动。气象灾害预警解除或事故灾害救援行动已结束,按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问: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计划?
谢一刚: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预案》实施效果:
一是强化灾害普查。应急管理和气象部门依托以信息员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 收集网络,及时收集最新气象灾害信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 险区划工作。二是推动信息共享。加强与气象、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运、电力等部门联系,实现气象、水文、大气环境、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各类信息共享。三是建立基层队伍。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与防范应对中的作用,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及时高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
谢一刚: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咨询电话:0559-2355698,联系人:曹畅(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