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山众达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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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山众达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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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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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41003MA2UJ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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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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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山区)应急罚〔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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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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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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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并处人民币 100000 元(壹拾万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695 元(贰仟陆佰玖拾伍元整)、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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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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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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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 |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黄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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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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