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47538/202412-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机构: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2-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山区黄*珍废品收购站)

作者: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5:18 信息来源: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珍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34 001696******355407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山区)应急罚〔202414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2024 11 14 日,黄山区黄*珍废品收购站现场一名热切割作业人员 无证特种作业。

处罚依据

以上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12000 元(壹万贰仟元整) 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给予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200

救济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 黄山区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 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时间

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