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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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叶*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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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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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34100319***80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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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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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应急罚〔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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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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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 年 11 月 14 日,黄山情义三宝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预制菜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工伤事故,施工方黄山中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叶*俊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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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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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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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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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 |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 黄山区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 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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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年2月26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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