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采云”预采购、统一采购、其他采购操作流程
相关操作共11个主要节点,业务操作流程图如下:
操作说明:
01 指标确认在监管系统【非预算指标申请】菜单,新增预采购、统一采购、其他采购指标,需要支出处(科)室审核、监管部门审核;预算指标与预采购、统一采购、其他采购可以合并申请采购计划。
02 采购意向公开在【采购意向管理】菜单点击【选择采购指标发布采购意向】,勾选指标,或点击【手工发布采购意向】输入意向公开内容;自行审核后发布。
03 采购计划申请单一来源项目在【单一来源公示】菜单发布单一来源公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在【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申请】菜单点击“申请采购计划→选择采购指标→选择采购意向”,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进口采购、变更采购方式在【附件信息】上传附件。
04 上传需求报告调查
1000万以上货物、服务,3000万以上工程等依规需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在【附件信息】上传需求调查报告。
05 采购计划审核
申请采购计划后,自行审核备案;涉及审批事项的,由监管部门审批后完成备案。
06 采购任务书下达
在【采购计划管理】→【采购任务书下达】菜单选择任务书点击“下达”。
07 项目下达
集中采购项目,系统自动将采购任务书下达属地集采机构(省级驻肥外单位选择委托属地集采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分散采购进场交易项目,采购任务书下达属地交易中心;分散采购不进场交易项目,系统自动将采购任务书下达代理机构。
08 发布项目信息公告
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进场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在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公告并同步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分散采购不进场交易项目,代理机构在监管系统生成项目并发布项目信息公告。
09 合同备案
在【合同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菜单录入合同信息,自行审核后,系统自动备案并发布合同公告;其中预采购需要在合同备案环节前,在【合同管理】→【合同指标切换】完成正式指标切换。
10 资金支付
合同备案完成后,项目结项,预采购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资金支付;统一采购、其他采购项目自行完成支付。
11 支付结项
合同支付完成后,在【合同管理】→【合同支付管理】菜单点击【支付完结】完成支付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