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9395X/202008-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8-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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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09:26 信息来源: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复函中的政策口径及要求,准确把握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权限,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电子招投标等采购工作。

附件:1.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2.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9日

抄送: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