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44/202312-0001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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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局长黄健解读】“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截止?

作者: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1:2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解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