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44/202402-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2-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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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局长黄健解读】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汇算?

作者: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11:0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个税APP掌上办税。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