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44/202405-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12:2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次数: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6号
【发文日期】 2024-05-22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