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44/202408-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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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局长黄健解读】企业取得的2023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认证期限限制?

作者:黄山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1:05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