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残联效能建设基本制度

作者:黄山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1-03-22 16:24 信息来源:黄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AB岗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单位的行风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本单位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两个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办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都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二、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请假,并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对确实解决不了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向A岗做好交代。

三、两岗要加强业务学习,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相关技能,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四、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作和配合,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互相推诿而影响办事效率。

五、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没有做好交代的或B岗责任人在有交代情况下而没有履行顶岗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办事效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按要求确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落实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AB岗位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确保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首问负责制

一、第一位接受群众办事(或打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要主动打招呼,有问必答。

二、前来办事、咨询、来访、投诉举报和求助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充分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属于首问接待人现职范围的、能够解决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办理,一次性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告知所办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再交给经办人办理。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必须主动告知、解释并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介绍给有关负责人,协助跟踪办理;经办科室无人或者有事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帮助沟通、约定办理。

五、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六、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上访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上访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七、首问责任人要增强宗旨意识,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扯皮,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让来者高兴而至,满意而去。

八、违反本制度,依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服务承诺制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能力强、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贴近群众工作生活,体现群众意愿需求。

三、简化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四、严格执行办事时限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做到不拖不压,及时办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保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实行预约服务,对当天办不了的事项,在征求办事人员意见后实行预约制,建立预约登记档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七、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和重大事项编写告知单,让办事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做到阳光办公,及时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八、监督方式。各级组织和公民发现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要求、纪律要求和承诺的,均可向本单位监督组织或主要负责人举报,举报监督电话:8531729

九、违反本制度,依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到残联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的群众,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尽可能方便服务对象。

二、对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若遇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区残联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都要办理时限的要求进行办结,如遇特殊情况,要告之对方违反本制度,依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