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11571016/202503-0001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黄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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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作者:黄山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5-03-31 20:06 信息来源:黄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2025年3月31日黄山区残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黄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梁峰,就《通告》内容为大家进行简要解读。

问:2025年黄山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对象包括哪些?

答:需要联网认证的对象包括黄山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内已安排就业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的残疾人。

问:那具体联网认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答: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问:那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当前申报缴纳的为2024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免征残保金?

答:一个是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比例的用人单位不用缴纳,另一个是当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问:残保金缴纳标准?

答: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责任,希望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解读人:黄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梁峰

解读咨询电话:0559-85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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