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制定《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制定《实施细则》主要依据是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以及《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等有关规定。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省财政厅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市财政局、科技局,部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通过省财政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集体研究后,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实施。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框架是什么?
《实施细则》共分为六章二十八条,包括:
总则:阐述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明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等各方的具体管理职责。支持原则、范围与方式:规定资金的支持重点领域以及投入方式。项目和预算管理:规范从方案制定、公开公示、资金下达、经费使用到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方(省科技厅牵头或委托第三方,省财政厅适时开展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以及监督检查要求。附则:说明解释权和施行日期等。
四、《实施细则》在明确各方管理职责方面有何规定?
《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责任方的具体职责,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资金预算管理、下达等,省科技厅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规范使用等。
五、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哪些方向和领域?
引导资金主要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六、在绩效管理和监督方面,《实施细则》提出了哪些要求?
《实施细则》着力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绩效评价实施。省科技厅每年牵头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引导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重点绩效评价。三是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将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相关政策调整以及改进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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