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城管执法局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区城管执法局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2022年7月14日
区城管执法局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黄调研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关于推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坚持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管理互促共进,强化源头管控,坚持依法治理,优化装备设施,探索数字赋能,倡导美化和谐,进一步解决市容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黄山区城市管理全域范围。
(三)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到2022年底,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3年底,全域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4年,全域巩固提升干净指数标准,最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黄山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针对太平路、平湖路、北海路、仙源路、莲花路5条主干道及城市次干道执行每天“一日两扫”“两洒两冲”等作业标准;针对城区47条背街小巷落实“一日两扫”“巡回保洁”等作业标准。推行机械化作业,到2022年底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创新垃圾收运模式,到2022年底在北海中路部分路段试点开展沿街商铺“上门取件”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针对城区垃圾桶落实一日一洗工作标准,定期清洗广告牌、路灯、道路栏杆、城市雕塑、公共座椅、宣传栏等“城市家具”,保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 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城市水体常态化巡查,根据我区禁止洗涤、游泳、垂钓区域划分规定,劝导下河洗衣、违规垂钓等行为。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城市水体水面垃圾打捞,确保水体干净整洁、消除水面垃圾漂浮现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G3京台高速出入口、超市、公园、广场和农贸市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6.强化公厕管理。对城区20座管理公厕落实专职保洁人员对公厕进行日常保洁,达到“七净六无”标准,确保公厕标志齐全完好,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管理制度、公示牌上墙,全部24小时开放。对耕耘路公厕、日月广场公厕环境整体提升,提升颜值。(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
7.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黄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计划在城区部分小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区覆盖率达50%。(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规定。重点加强沿街餐饮、水果、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等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倾倒垃圾、乱倒污水等行为;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等问题。树立先进典型,联合市管局评选路段“干净店铺”并颁发流动小红旗。(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9.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10.规范工地施工管理。配合区住建局对城区在建工地,督促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和黄山市住建局扬尘防治七项措施,规范夜间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和噪音污染。引导渣土运输公司全面使用全密闭环保渣土车,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容股、城管执法大队)
11.清理整顿车辆停放。联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僵尸车整治。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规范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行为。(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三)开展城市绿化靓化行动
12.开展“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席地而坐“徽客厅”示范点,实施“微改造、精提升”提升城市景观效果。2022年底前完成高速下口、中通广场、浦溪河日月广场、网红沙滩、浦溪河游客咨询中心等“城市客厅”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甘棠高速口景观小品。(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13.实施添绿增彩工程。2022年实施耕耘路、翠微路、翡翠路、轩辕大道等道路添绿增彩工程,栽种高杆月季、红梅、茶梅球、蔷薇约500株等四季开花植物,播种花籽约20000平方米,打造立体美化景观。(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
14.根据工作需要,更新一批打造“最干净城市”宣传广告、雕塑小品等,浓厚社会氛围。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清理过期、破损横幅,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单位:市容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五)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5.定期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清理;督促产权单位对变电箱、通讯箱脏污、破损进行专项治理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16.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完好率达到98%。2022年底完成秧溪路、慈光路、芙蓉路路灯电缆敷设。(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17.进一步发挥“数字城管”指挥调度工作效能,加强暴露垃圾、绿地脏乱、乱堆乱放等问题处理效率,对协同办理办理单位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印发月通报并及时督促存量案件办理。(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18.推进重点项目。根据我区停车位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根据时序进度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利用浦溪河闲置地块新建正奇浦溪庄园社区运动公园,计划2022年7月初开工,12月底竣工。推进实施黄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和黄山区市政管网缺陷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2023年年底前完工。(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19.根据城市管理需求,联合总工会建设改造一批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施、有规范制度的“幸福驿站”。2022年底前,完成凤凰湖公园、翠微路、徽商银行休息点、建设银行休息点4个“幸福驿站”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六)开展养犬整治行动
20.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试点在翡翠西路部分路段布局宠物粪便收集箱。(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七)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
21.牵头开展餐饮油烟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单位:法规股、城管执法大队)
22.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区餐厨垃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法规股、城管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23.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容股、城管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处)
24.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法规股、城管执法大队)
(八)建立稽查监督机制
25.建立每周动态督查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稽查股要每周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形成工作交办清单,及时交办,按期办结。按期开展工作调度,定期梳理上级交办、稽查通报、数字化城管采集等各类问题进行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责任单位:稽查股)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 奇
副组长:汤友宏、吴建勤(常务)、王 磊、王 燕
成 员:焦朝晖、王和平、李 华、赵磊群、钟友发、杜 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钟友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周 蕾、邢 贇、周 芳
四、工作安排
(一)重点突破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建立领导机构,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工作落实,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大力整治脏、乱、差等“城市病”。
(二)全面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2022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标准规范,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基本消除,城市管理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城市管理领域“全国最干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机制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为当前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各股室、局属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股室、二级机构务必做到“三个明确”,即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重点推进,难点破解,弱项补强。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全局一盘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各股室机构之间要加强配合,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整改。同时要加强与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和甘棠镇的沟通、联系,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创建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及时宣传创建的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以下达整改通知和上门做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做好相对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的浓厚氛围。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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