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4572713/202404-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城管执法(2024)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一般项目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5:26 信息来源: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 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黄山市一般项目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城管[2024]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总体情况

1)本区占掘路施工涉及多个审批事项。

1.占破路审核。主要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占掘路施工作业,由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确定施工配套交通组织方案,起到规范占路施工、减少安全隐患作用。

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主要涉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按照规定的位置作业,审核对通行的影响和地下管线的影响,主要起到防止挖破地下管线等情况时,最大限度降低对城市道路通行的影响。

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主要涉及因工程建设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起到保障基础设施安全、质量的作用。

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主要涉及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起到对城市绿地保护的作用。

5.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主要涉及因建设需要对市政道路中的树木进行迁移和砍伐,起到对城市树木的保护作用。

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主要涉及因工程建设需要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起到对城市绿化保护的作用。

2)本区占掘路施工涉及多个单位踏勘事项

1.资规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住建、城管部门赴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

2.涉电道路占掘路开口勘查。主要涉及因工程项目占掘路时位于涉电区域,由电力部门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起到对电力服务设施的保护作用。

3.涉水道路占掘路开口勘查。主要涉及因工程项目占掘路时位于城市供水、排水管道区域,由自来水单位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起到对供水、排水服务设施的保护作用。

4.涉气道路占掘路开口勘查。主要涉及因工程项目占掘路时位于城市供气管道区域,由供气单位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起到对供气设施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保护作用。

5.涉网道路占掘路开口勘查。主要涉及因工程项目占掘路时位于城市网络通信管线区域,由通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起到对通信设施的保护。

(二)业务流程情况

1.占破路审核。申请单位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交警部门于 1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单位向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城管部门于 3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申请单位向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城管部门于 2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4.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单位向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城管部门于 3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请单位向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城管部门于 3 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申请单位向城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城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办理上述事项,由公安交警、住建、城管、资规、水电气网市政服务单位现场踏勘, 履行相应程序后,进入施工阶段。

(三)相关表单、信息系统情况

在整个流程办理中,申请人需填写表单包括由《占破道路审批申请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申请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申请表》及《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等。涉及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公安局业务办理系统。

二、改革必要性

目前,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普遍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多个审批事项,对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六个一”(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一体管理)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未建立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线上渠道,“一网通办”的便利性未得到体现;二是事项串联度高,申请人办理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时存在需要“多头跑”的情况;三是不同的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中,材料存在重复;四是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整个流程办理周期长。

近年来,省政府将获得电力、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等纳入营商环境测评,主要测评政府部门审批效率。此外,《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 版)的通知》第七十七条规定,“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推进关联事项联动审批、集成办理”。

鉴于上述情况,亟需通过“一件事”改革对占掘路施工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以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不断提升相对人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三、改革内容

从申请人办事角度出发,对原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以实现“六个一”为目标,打通办理“堵点”、“痛点”。最终实现“一次申请、多证合发”的目标。同时,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的角度,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主要改革内容包括:

(一)改革范围

考虑到部分大中型管线项目从申请管线规划许可证到实际进入施工阶段的间隔较长,并综合考虑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施工的区域位置、风险控制等因素,将本次“一件事”改革范围限定为“一般项目”,包括电力、燃气、上水、下水、通信 5 类低风险项目,以及除低风险项目以外的市政管线接入项目。

(二)改革举措

1.聚焦整体流程再造。依托“一件事”专栏,对交通、资规、公安三个部门的事项实施并联审批,一次告知办事条件、要求和材料,一张表单申请,实现“六个一”的改革要求。

2.相对统一申请主体。在“一件事”改革范围内,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制,将申请人统一为项目建设单位,形成相对统一的许可办理主体,为推进统一受理、统一发证创造条件。

3.加强宏观层面统筹。进一步强化占掘路和道路开口计划阶段各行政管理部门间的协商机制,提高占掘路和道路开口审批计划编制的合理性与后续的执行率,对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同时,科学判断、合理决策,加强掘路总量控制,减少不合理、非必要的需求。

各部门已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出相关改革举措的,不因本次“一件事”改革减损既有改革成效。各部门可依据上述改革措施,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围、提升改革成效。

四、预计成效

通过此次改革创新、流程再造,实现“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强监管”,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进一步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通过部门联动、共管共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包括:

(一)减环节。占破路挖掘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6 项并联审批,由原来的 6 个环节减少为 1 个环节。

(二)减时限。相关审批事项由原来串联的 15 个工作日,减为 7 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办理时限。

(三)减材料。各事项办理材料相同的,只需申请人一次提交,各部门间实现共享,申请材料由原来的 37 份减少到 13 份。

(四)减跑动。依托“一网通办”,优化网办深度,全面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领证,让数据多跑路,从而真正做到零跑动。

五、任务分工

(一)牵头部门。区城管局为牵头部门,负责对区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二)责任部门。,区住建部门、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区公安交警部门、区城市管线产权部门为责任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1.城管部门牵头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涉及的绿化、树木移栽等进行监管;

2.住建部门负责对涉及燃气经营许可进行审查;负责对施工方案、恢复方案进行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并按照道路原貌进行恢复。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埋设燃气管道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现场踏勘,复核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4.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式、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示意图等进行审核。

5.水、电、气、通信、广电等管线产权单位负责对占掘路可能涉及管线的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监管。

6.数据部门管理部门在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审批服务平台上给予技术支持。

六、联合申请办理模式

申请人通过黄山市工改系统“一表”申请,服务单位按照“受理、踏勘、并联审批、送达”环节实现占掘路和道路开口“一件事”高效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联合申请发起。申请对象实名登录“皖事通办”平台(“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黄山分厅占掘路和道路开口“一件事”一件事场景),发起联办需求申请,提交《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信息智能推送。工程审批系统上收到申请后,工程审批综合窗口完成信息接收,将项目信息和审批事项分送相应的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水电气网服务单位。

3.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人申报后,工改系统上收到联合申请,工改办综合窗口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接收,并将申请分送相应的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核对申请表及项目信息(必要时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补正),与申请人确认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经沟通无需办理相应事项的,审批部门和服务单位在工改系统上终止相应服务内容的审批事项。

2)联合踏验:审批单位和服务单位按照约定日期,完成现场踏勘和其他约定事项,对可以同步现场踏勘的,由城管受理人员牵头组织联合踏勘;因施工进度变化,双方可商定修改约定日期。完成踏勘和其他约定工作后,审批单位和服务单位在 3 个工作日内或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城管受理人员汇总各部门的踏勘意见并通过工改系统一口反馈。

3)许可决定:城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资规、公安交警、住建、各管线单位出具的意见,在 1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咨询服务

建立线上“一站式”和线下“一窗式”业务标准统一的咨询服务体系。利用工改系统和咨询电话,实现线上“一站式”咨询解答;依托区城管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式”咨询解答。各有关审批部门和各公用服务单位,应当通过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申请人申请,按照联合审批的业务标准,通过工改系统统一开展线上联合报装。

(一)线上一站式咨询

1.网上咨询服务

工改系统设置占掘路和道路开口“一件事”服务专栏,发布服务政策、办事指南、审批部门及服务单位联系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审批部门、服务单位与报装用户可根据需要建立项目咨询互动群组,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满足项目信息沟通与服务推进要求。

2.电话咨询服务

公布审批部门及各服务单位咨询电话信息,通过电话线上解答报装用户问题咨询。

(二)线下一窗式咨询

设立联办窗口,安排人员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综合咨询服务,做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提供占掘路和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有效结合。

2.加强协同推进。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区数据局要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实现线上联办功能。各审批和现场勘验有关单位要高度配合,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做好信息共享,加强涉密管理。

3.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途径,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占掘路和道路开口“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实施,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黄山区一般项目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办理流程

2、黄山区一般项目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3、黄山区一般项目占用挖掘、道路开口“一件事”联合审批现场勘验记录表

4、黄山区一般项目占掘路、道路开口“一件事”联办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