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3MB1631293F/202404-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医保〔2024〕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09:53 阅读次数:

本局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黄山市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24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 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 宣传内容

(一)面向公众普法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联动公检法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对内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 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 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内

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

(三)对外规范宣传报道。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

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优选展播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借助集中宣传月契机,鼓励各 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医务人员、行业专家、参保群众等范围中选聘。完善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四、宣传形式

采用生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宣传应用全国统 一的宣传海报、折页、动漫视频,确保宣传效果。

(一)开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人流量大、视野开阔的中通广场举行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政策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投放普法宣传广告。充分利用广播、广场球幕、医药机构LED屏等载体作用,投放滚动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海报及动漫视频等,广泛普及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积极营造基金监管浓厚氛围。

(三)开设普法知识专栏。聚焦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线上宣传阵地,开设基金监管普法知识专栏,采用文章、图解、动漫、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刊登相关工作信息、监管工作动态等,集中展示各地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场所实地宣传。医保经办机构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等;要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培训,提升广大医药机构等医保基金使用重点对象的政策知晓率;要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采取集中普法宣讲和答疑解惑,提高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要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附件1、2、3),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五)开展基金监管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廉洁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引导医保干部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 保持对“围猎”腐蚀的警觉,持续增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 路上的政治自觉,充分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牢记“赶考” 初心,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进一

步筑牢廉洁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是医保基金监管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抓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内容丰富、落地见效。

(二)紧扣宣传主题,拓展宣传形式。要按照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丰富扩大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和宣传载体。要深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城乡社区街道开展线下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要充分发挥网络载体和社交媒体资源优势,持续扩大集中宣传线上受众群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全民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

(三)把握宣传导向,坚持分类施策。正确把握宣传导向,统一宣传内容、角度和口径,有效引导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积极协调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宣传普法活动,系统解读医保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要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机构、不同群体、不同人员合理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重点,扎实有效将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舆情反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积极予以引导,认真及时回应。

(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医药机构要认真梳理总结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不断探索建立医保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持续营造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影音、图片资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联系人: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焦晶晶

联系电话:0559- 8532196

附件:1.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定点医药机构)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保医师、护士长)

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参保人)

黄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一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作为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我已经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

为此,我代表                            (医院/医药连锁公司/药店),向社会各界、广大参保人员以及医疗保障局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积极配合医保行政执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做知法、守法的医保协议服务机构,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医保医师、护士长)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广大参保人员健康保障的“基石”,医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同样密切关系着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我已了解以下行为属于医保违法违规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为此,我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 依法依规看病,坚持诚信就医,不转借社会保障卡,不滥用 医保权益,不协助他人骗保,主动宣传医保政策,主动举报

违法线索, 自觉珍惜党和国家赋予我们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切勿以身试法。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三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参保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就医购药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坚决抵制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医保卡余额兑现金、隐瞒第三方事故进行报销、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获取现金、实物及其他非法利益等欺诈骗保行为;积极主动宣传医保政策,主动举报违法线索,自觉珍惜党和国家赋予我们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绝不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