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926/202305-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机构: 黄山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5-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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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中共黄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黄山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种植基地(25度以上坡地)山地轨道运输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农水局 发布时间:2023-05-06 10:15 信息来源:黄山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区已建成且坡度在25度以上的茶园、香榧园、油茶园、雷笋园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上下运输难题,减少因修建生产道路而带来的水土流失问题,促进全区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已建成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茶园、香榧园、油茶园、雷笋园内推广使用山地轨道运输机。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五个一”农业特色产业,茶叶(一片叶)、香榧(一枚果)、油茶(一枝花)、雷笋(一杆竹)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得到茁壮成长,培育了一批农业大户及龙头企业。但我区特色产业的种植基地大多位于丘陵山区,农业机械难以运用。为提高生产效率及减轻人力成本,一些企业及大户在坡度25度以上的种植基地内修建生产道路。如此,不仅增加了负担,也一定程度带来水土流失等问题隐患。为解决山区优势特色产业种植环节运输难、用工贵,进一步保护山区生态环境,随着机械强农专项行动的施行,有必要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我区具备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在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上实现一定程度的机械化。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满足我区具备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在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上对农机的需求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产业振兴步伐,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工作举措

1.开展需求摸底。对区内已建成的坡度在25度以上且集中连片的茶园、香榧园、油茶园、雷笋园(大户及国有林场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山地轨道运输机的需求情况。(责任单位:茶产业促进中心负责茶园、林业局负责香榧园、农机事务中心负责油茶园、农水局负责雷笋园)

2.明确奖补事项。本实施方案有效期暂定两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两年后视情再行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实施方案有效期内,有山地轨道运输机新建需求的上述四类产业的经营主体,在已具备较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前提条件下,其新建项目开工前,需向农机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农机事务中心与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及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水局、茶产业促进中心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会商同意后,方可享受奖补(本处所述奖补,专指建设成本扣除农机补贴后不足部分的奖补,不含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无需上述部门会商批准)。经营主体未联农带农的,不得享受奖补而只享受农机补贴。上述符合要求的四类产业经营主体,其山地轨道运输机新建项目完成后,建设成本扣除农机补贴后的不足部分,由乡村振兴局按照大户及国有林场50%、村集体经济组织100%的标准予以奖补。其中,单个基地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农机事务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区内已使用山地轨道运输机成效明显的示范点开展宣传,组织区内茶园、香榧园、油茶园、雷笋园种植业大户、国有林场及村委会观摩。(责任单位:农机事务中心)

4.强化工作培训。加强山地轨道运输机安全使用的培训,与奖补对象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坚决杜绝人员乘坐山地轨道运输机、超负载运输货物等现象。(责任单位:农机事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乡村振兴局、农水局、林业局、茶产业促进中心及农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机事务中心,具体负责该项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等有关事务。

2.明确责任。区主管部门和涉及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编制山地轨道运输机项目,并申报纳入到区级乡村振兴项目库之内。农机事务中心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服务指导,及时兑现农机补贴。乡村振兴局要指导主管部门及乡镇编报好项目、开展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的审查,会同财政局对纳入到区级乡村振兴项目库之内的项目予以资金保障。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水局、林业局、茶产业促进中心要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大户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农机事务中心开展好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