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黄山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1、政策依据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及《黄山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4、补贴机具数量: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
5、申领流程:2021-2023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6、申请材料: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 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自主向农机事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区农机事务中心上门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7、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8、办理时限:农机事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发放时间:农机事务中心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则上每月报送财政局1次。财政局审核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10、发放方式:个人通过“一卡通”发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企业账户方式发放。
五、受理单位
单位:黄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9-853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