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04/202504-00044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汤口镇 发布日期: 2025-04-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如何申请宅基地建房的问题

作者:黄山区汤口镇 发布时间:2025-04-16 10:26 信息来源:黄山区汤口镇 阅读次数:
来电反映:来电人是黄山区汤口镇汤口村村民,反映其欲申请老房重建,咨询如何申请宅基地建房事宜。

来电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黄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点规定,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如您户确需老房重建,可递交建房申请到所在社区,按照《黄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程序办理,报乡镇审批。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汤口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办。联系人:徐玉娟;联系电话:0559-556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