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04/202603-00007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汤口镇 发布日期: 2026-03-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提醒告诫书

作者:黄山区汤口镇 发布时间:2026-03-23 17:08 信息来源:黄山区汤口镇 阅读次数: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整治网络餐饮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2026年6月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压实平台与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幽灵外卖”和无堂食外卖经营不规范问题,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守好准入关

1.严格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

对入网经营者实行实质性审查+实地核查,核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有效,确保一址一证、一证一店,严禁无证、套证、挂靠、假址假店、幽灵外卖入网。

2.落实动态核验与信息公示

全面核验商户资质、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商户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3.强化日常监测与违法处置

开展技术监测、线上巡查、实地抽查,对资质失效、投诉集中、违规经营商户,立即采取警示、降权、暂停、下架、清退、黑名单等措施;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4.规范配送与封口管理

督促入网商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加强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与容器清洁消毒;培训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5.畅通维权与协同共治

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纠纷;鼓励配送人员、消费者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二、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亮证合规经营、严控过程安全、守住舌尖底线

1.依法持证、亮证经营

必须具备真实实体门店,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许可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严禁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证照,严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私设加工点、委托他人代工。

2.全面真实公示信息

在平台主页面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证照、门店照片、实际地址、菜品原料等信息,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无堂食须按要求标注。

3.严把原料与加工关

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确保食材来源可溯;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来源不明原料,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添加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

4.规范餐食包装与配送

使用安全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确保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5.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晨检制度,保持个人卫生与场所清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操作能力。

6.倡导透明经营与反浪费

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主动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设置“小碗饭”“小份菜”“半份菜”等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减少餐饮浪费。

三、法律责任与监管要求

1.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与入网经营者未履行主体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2.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本溪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与抽检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