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谭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及部门:
根据区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神,我镇制定了《谭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区谭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谭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省、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措施、市95条举措及我区88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旅游、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含餐饮店)、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烟花爆竹、燃气、工贸、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房屋、项目建设、道路运输;为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业机械、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建设;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市监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超市、物流仓储及餐饮行业;卫生院牵头负责卫生院安全;中心学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
(三)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各部门、单位主动对照“三个必须”要求,厘清行业交叉和新兴业态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抓整治。企业各层级细化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三是建台账。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是企业分管负责人要明确职责。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企业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要严格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电气焊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无证人员决不能从事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一是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的统筹推动。二是抓紧明确整治重点。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进行排查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各部门、单位学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部门、单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监督。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二是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督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组
组 长:周 亮 张金龙
副组长:胡 刚 吴鸿涛 宣慧娟 项凌霄
焦文景 陈淑飙 夏张辉 王 贇
汪令润
成员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村镇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为民服务中心、镇域内各项目工地业主、施工单位。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在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4.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各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本质提升。
附件:谭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谭家桥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
5 |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6 |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
|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家) |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
|
部门严格精准执法情况 |
1 |
帮扶指导企业(个次) |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
|
|
|
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
10 |
约谈通报有关企业及部门(次) |
|
|
|
党委政府组织推动情况 |
1 |
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
2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
|
3 |
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
4 |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
6 |
是否在当地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
|
7 |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
注:1.镇安委会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31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各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