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镇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为充分调动我镇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三口镇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各部门。
二、考核范围
1.镇本级日常信息任务。
2.黄山区信息载体和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
3.区级及区级以上载体采用情况。
三、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考核实行积分制。
(一)报刊类
1、中央级:被《人民日报》、求是、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刊登信息每篇200分。
2、省级:被《安徽日报》刊登信息每篇100分。
3、市级:被《黄山日报》刊登的信息每篇20分。
4、其他:被《香港商报》《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等国家级、省级报刊刊登的信息每篇10分。
(二)内部信息简报刊物类(党政信息类)
1、国家级内部信息刊物刊发的稿件,经镇党委认定,每篇200分、综合每篇100分。
2、省级《安徽信息·每日快报》等刊发的稿件每篇50分、综合每条计25分;《安徽信息·情况专报》《安徽信息·每日上报》《安徽信息·工作交流》采用每篇100分、综合每篇50分。
3、市级《黄山信息·每日快报》《黄山信息·每日上报》《政务信息》刊发的稿件每篇10分、简讯每篇5分、综合每条计5分;《黄山信息·情况专报》与《黄山信息·工作交流》专报每篇20分、综合每篇10分。
4、区级《黄山信息·区内交流》《黄山信息·每日上报》每篇5分、简讯每条计2.5分、综合每条计2.5分,《黄山信息·要情专报》每篇10分、综合每条计5分。
5、镇级采用每篇2分。
6、内部信息必须有原稿或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网络媒体(包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
1、中央级网络媒体:被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中新网、中国网等主流媒体采用每条20分。被新浪、搜狐、腾讯、网易、今日头条等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商业网站采用每条5分(今日头条需原稿采用,转载不纳入计分);
2、省级网络媒体:被安徽政府网、安徽先锋网、安徽日报采用每条10分,被安徽经济网、中安在线、香港商报采用每条3分。
3、市级网络媒体:被黄山发布、黄山新闻网、黄山先锋网等采用每条8分。被黄山文明网、黄山日报、黄山市政府网等采用每条3分;
4、在区级网络媒体中,被黄山区发布、今日黄山区采用每条30分。被区政府网、区先锋网采用每条15分。
(四)广播电视新闻类媒体
1、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100分;
2、安徽电视台和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50分;
3、黄山广播电台市级电视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20分;
4、区电视台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10分。
三、其他
(一)本制度所指政务信息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每季度的政务信息报送要点进行报送。
(二)党政办每周反馈各部门政务信息采用及得分情况,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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