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口镇2024年春节期间林长制暨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森林防火又到了关键时期,为确保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特制定了《三口镇2024年春节期间林长制暨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三口镇2024年春节期间林长制暨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2月17日,下同)林长制暨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度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预案:
一、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春节将至,外出务工人员陆续回乡,生产性用火及祭祀活动增多,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要结合林长制的实施,全面压实森林防火责任。明确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在工作中,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针对务工返乡人员、放假的学生、重点人群以及农村勤劳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着重利用违规用火的处罚案例进行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宣传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做好重点时段防火工作。当前除了做好高火险天气的森林防火工作外,重点关注除夕、元宵的防火工作,因为根据本地习俗,这几个时段都有祭祀的习惯,各村要在公墓、坟墓集中地安排专人值守,对零星坟墓要做好巡护。要教育群众开展文明祭祀,不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大力提倡鲜花祭祖。
五、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内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各村除处置枯死松树外,一律不准审批野外用火。要加强违规野外用火的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六、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区要求,我镇湘潭村传统村落和相应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要加强禁放宣传。
七、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晴好天气,各村要督促护林员上路巡查,并利用宣传喇叭,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关于禁止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制止和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要加强对护林员工作监督,充分利用护林员APP管理平台,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各村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春节前要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排查森林防火隐患,现场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要做好本月的巡林工作,巡查时发现焐火堆、房前屋后松木枝丫、危害野生动植物行为,应及时上报处置并宣传教育。
八、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春节期间林长制暨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充分预判各种形势并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各项措施要具体化、可执行化。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要做到通信畅通、人员在岗,必要时靠前驻防。要组织对森林扑火机具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备齐补足各类物资,做好扑大火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够迅速出击,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九、强化防火值班调度。各村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对监测到的火情要及时核查反馈,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火情、政令信息畅通,报告规范,处置有力。
政策咨询:三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志鹏
联系电话:0559-8595203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