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87/202403-00043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9
生效日期: 2024-3-2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2024]10号 词: 防火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区三口镇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三口镇 发布时间:2024-03-29 15:53 信息来源:黄山区三口镇 阅读次数: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3304月4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实现清明期间“零火情”森林防火目标,现将《黄山区三口镇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区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三口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3月30日-4月4日)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的发生,实现“平安清明”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特制定预案。
  一、宣传教育
    1、镇通过“云广播”播放黄山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及近年来三口镇违规用火处罚案例的滚动播放。

2、镇、村要出动防火宣传车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重点播放近年来三口镇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及黄山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镇、村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标语。

3、各村要通过广播播放关于清明期间开展文明祭祀的倡议书,发放宣传材料、推送电子横幅等形式,推广文明低碳祭祀,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节日内涵。

4、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党员、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祖的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5、中小学要开展宣传文明祭祀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火源监管

1、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枯死松树清理焚烧作业)。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林地边缘地段。

2、镇、村将提前备足鲜花,对携带纸钱,烟花爆竹进入公墓区的,应现场收缴,并采取鲜花置换,引导开展文明祭扫。

3、镇、村要组织充足力量,按照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制,实行严防死守。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老人和小孩等“重点人群”的监管。

4、镇防火办、林业站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开展严防死守,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镇、村要督促项目工地、矿山企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防控措施,增加防火力量,加大巡护强度,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检查

1、做好清明节期间禁烧包保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机制,把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部署到点位。加强对易发生违规祭祀焚烧行为的重点部位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制止违规焚烧苗头和现象,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2、镇、村林长要认真履行清明期间林长职责。镇防火办分别对各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区进行巡回督查,发现火情隐患立即整改。

3、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天候开展巡山护林,镇防火办将严格督查护林员上岗情况并及时督查通报。

4、清明期间,镇、村干部要全员上岗,认真做好防火宣传、火源监管、督促检查、应急调度等工作。

四、应急调度

1、镇、村防灭火应急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扑火机具、通讯设备和燃料,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镇、村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增加值班力量,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3、各村每日下午16:20前向镇政府森林火情零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安全、科学、快速、高效的扑救,同时向镇党政办(0559-8595203)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和迟报。

4、发现违规用火的,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对象,镇政府将会同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调查处理。

五、预案启动

    1、清明期间,如出现阴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低时,是否启动本工作预案,由镇政府决定。

    

    政策咨询:三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志鹏
    联系电话:0559-859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