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187/202406-00037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2
生效日期: 2024-6-1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2024]17号 词: 农村三资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三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三口镇 发布时间:2024-06-12 14:53 信息来源:黄山区三口镇 阅读次数: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现将《三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区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三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着力抓好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清理、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集中整治“三资”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排查整治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清查表签字、成员代表确认签字、清查结果公示等清产核资程序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未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问题,未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问题。摸排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擅自发包、出租、售卖、处置或者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纠正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整治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开展账务分设问题,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农村“三资”管理平台数据不录入、录入不完整等问题。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多报少支、虚假列支、违规发放补贴、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纠正白条抵库、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公开问题。

(三)整治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或原以村委会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未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等行为。整治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标准文本签订合同。

(四)整治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摸排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排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担保贷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再转贷行为,以及村干部等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

(五)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在工程项目采购、建设过程中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标,不履行招投标程序行为,或者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六)整治审计走过场问题。排查整治审计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未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行为。排查整治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形成审计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审计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等审计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集中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 月10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推进措施,动员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地。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7月31日)。镇、村于6月30日前对照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附件1),制定整治措施,边查边改、对账销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9月10日)。镇村对照问题,认真梳理“三资”管理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对村集体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要完善制度规范。

自6月份起,分别于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黄山区   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表》(附件2)。6月10日前书面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方案,7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8月31日前书面报送集中整治总结。

政策咨询:三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志鹏
    联系电话:0559-859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