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75/202502-00009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新明乡 发布日期: 2025-02-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新明乡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黄山区新明乡 发布时间:2025-02-11 15:00 信息来源:黄山区新明乡 阅读次数:

新明乡平安法治和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和实战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双网融合”;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人口管理、信访维稳等具体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内综合巡查及权限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指挥调度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加强统一管理;联系协助区级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对有关区级部门执法服务进行测评;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洪剑

办公地址:黄山区新明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59-859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