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区乡镇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 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部署,结合黄山区实际,制定《黄山区乡镇审批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黄山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和《黄山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以下简称“三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要按照“一乡一策”的办法,按程序公开本乡镇“三清单”,并及时完善运行流程图、监管细则等要素,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提高清单知晓率。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清单”落实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行政权力运行顺畅。“三清单”公布后,《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22 年本)〉和〈黄山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2022 年本)〉的通知》(黄政〔2022〕6 号)即行废止。
附件:1.黄山区乡镇审批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
2.黄山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
3.黄山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3 年版)
2023年5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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