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75/202406-00015 信息分类: 行政村(社区)
主题分类: 其他,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新明乡 发布日期: 2024-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猴坑村村情村貌

发布时间:2024-06-30 08:49 信息来源:黄山区新明乡 阅读次数:

猴坑村村情村貌

猴坑村地处黄山区东部、太平湖畔,是一个移民后靠村,全村区域总面积26.19平方公里,共辖12个村民组,13个自然村、430户,1500余人,境内高山重林,大部分村落散步在太平湖湖畔,面临太平湖,浩瀚澄碧,湖光山色,环境优景宜人,得天独厚的优越环境,孕育了历史国际名茶太平猴魁,因此亦是太平猴魁茶叶原产地保护的核心区,是全国一村一品专业经济示范村。拥有林地面积32985亩(列入国家生态公益林地面积26974.9亩水域面积3000亩,茶园5600亩,茶、竹是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团结带领全村人民,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打好猴魁牌,做大茶文章的发展思路,加大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保护与优化发展环境,全村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猴坑村,东至甘坑、芦溪坑、北至湘潭中潭、西至猴村猴岗,原名为三合村,2013年更名为猴坑村 

目前,全村人民正意气风发,以美好乡村建设为指南,打猴魁牌,做茶文章,画旅游图、建设全省农家乐乡村旅游金名片,全力打造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其中猴村、猴岗、颜家村民组是太平猴魁茶叶核心产区。

猴坑村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负责人:方继凡

办公地址:黄山区新明乡猴坑村西二村民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59-855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