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75/201908-0013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新明乡 发布日期: 2020-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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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汪雷春同志对长坦电站新明乡区域保洁运维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9 15:49 信息来源:黄山区新明乡 阅读次数:

解读:此办法旨在加强长坦电站新明乡区域日常运维管理,保障电站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其适用于长坦电站新明乡区域即长坦电站新明乡葛湖村石岭组副坝至仙源镇境内水域。管理上建议由长坦电站招标有相关保洁资质的公司负责长坦电站新明乡区域的保洁工作并签订合同。长坦电站新明乡区域保洁运维需加强巡视,将电站作为乡村两级河长巡查重点,坚持乡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查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二次,汛期提高电站巡河频次,主要针对电站周边环境和水域垃圾等问题进行查看;需加强监督处理,对于巡河发现的相关问题,迅速告知长坦电站,限期予以整改,及时督查整改效果,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留存影像资料。需协调全局,对发现问题涉及其他乡镇、区直机关的,由乡河长办负责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共同协商处理办法,维护电站的正常运行,保护区域内河道整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