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60480/202009-00134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机构: 黄山区仙源镇 发布日期: 2020-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仙政〔2020〕7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本级预案】关于印发《仙源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10:07 信息来源:黄山区仙源镇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仙源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林场: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仙源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仙源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加快生态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扑救森林火灾以人为本“打早、打小、打了”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力求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科学、迅速、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受害率。

第二章 森林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包片领导

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各联系领导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本责任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村应在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包片领导:

1、龙山村:宋彩霞  苏俊敏  

2、弦歌村:苏  笋  方太平  

3  越山村:吴震红  桂  平  

4、水东村:王朝辉  秦  悦    

二、包片职责:

1、在森林防火期(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5月3日)内负责对确需的生产性用火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对经批准的生产性用火进行监烧,确保万无一失;在戒严期(每年的冬至至次年的清明)内和高火险天气(四级-五级)严禁一切火种进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大力开展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3、协助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布置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第三章 扑救火灾指挥系统及职责

扑救火灾指挥系统由火场临时指挥部、前线指挥部和总指挥部组成。

火场临时指挥部

(一)组成:临时指挥部镇党委政府、武装部、林业站、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及火灾发生地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临时指挥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并配备一名熟悉地形的向导和一名林业技术人员,同时携带对讲机、移动电话和GPS设备和资料。                                      

(三)职 责:

1、及时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火情。

2、及时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林相、火势大小、过火面积等)。

3、迅速组织力量解救被困人员和财物,做好群众特别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疏散工作,并控制现场,直到区前线指挥部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4、根据当时的天气、地形、扑火力量、装备等情况,采取应急措施,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有效扑救。

5、前线指挥部设立后,应立即向其汇报火场情况,将火场扑救指挥权移交给前线指挥长,并协助做好扑救指挥工作。

二、前线指挥部

(一)组成: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长:由总指挥部(设在区护林指挥部指挥中心)确定。

(三)参谋:由区林业局、区防火办和镇林业站技术人员担任。

(四)向导:由火灾发生地的村组干部、党员和村专职向导员担任。

三、下设机构及职责

(一)半专业扑火队伍:

1、组成:由镇及各村扑火应急小分队组成,镇小分队人数不少于50人,各村人数不少于20-30人。发生火情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村森林防火领导组迅速组织赶赴火场参加灭火战斗。            

2、装备:每人配备柴刀、锄、电筒各一把、鞋、手套各一双、扑火服一套;同时配备3台风力灭火机和2台油锯。

3、要求:在防火期内,天气连续晴朗3-5天后,特别是高火险天气,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接到扑火命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赶到火场参加战斗。

(二)义务扑火队伍:

1、组成:由镇及镇直机关青年干部职工、青壮年男性群众组成,由各单位、各村组织集中待命,服从带队领导和前线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

2、装备:各单位的机动车辆随时听候调动,每人配备柴刀一把、水壶一只及其他必要的扑火工具。

3、要求:义务扑火队伍接到扑火命令后,要立即携带灭火器材,以最快速组织力量赶到火场,全力投入扑火战斗,并注意扑火安全。

第四章 接报警及应急处理

一、报警:发生森林火情,当事人或第一个发现人必须迅速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镇防火办报警。(报警电话:区防火办:8532376、镇防火办:8501123、8502812)。

二、接警:镇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向报警人详细讯问火情发生的地点及相关情况,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三、火情的应急处理:带班领导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以最快的速度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按本预案的规定进行扑救,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防火办报告。

第五章 扑火队伍设置、调集和扑火指挥原则

一、扑火队伍设置和调集程序

(一)扑火队伍设置:全镇共建立四个梯队的扑火队伍体系。第一梯队:镇直扑火队和火情发生地所在村扑火应急小分队;第二梯队:其他村扑火应急小分队;第三梯队:镇全体青年干部职工;第四梯队:全镇青壮年男性群众。

(二)调集原则:先近后远,先扑火队、应急小分队、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后群众的原则。

二、森林扑火指挥原则

(一)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四)集中优势兵力的原则;

(五)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六)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

第六章 扑救森林火灾应注意到的安全事项

一、扑打强度较大的火时,不能猛打硬拼;扑救林内火灾时,要注意向和风速的变化,不要迎风对着火头打火,不从山上向下打火;不在悬崖处打火;不在风大火猛时打火;不在林火蔓延速度快时打火,此时可养精蓄锐,待风小火弱时一举扑灭。

二、扑火队员要集体行动,互相关照,发生问题彼此援救。

三、在行进时,要走山脊不宜走沟槽。

四、黑夜扑火或行路,一定要带电筒照明。

五、扑火队员应戴头盔,穿防火鞋,以防石头、木头打伤头部,烧伤、扎伤脚部。

六、当迷失方向的时候要保持冷静,设法与援救人员取得联系。

七、在开设防火隔离带伐树时,要选派有经验的人参加,注意伐倒木倒向,以免树倒伤人。

八、被火包围时,不要慌乱,应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并寻找有利时机安全脱险。

九、清理火场时,要特别注意烧焦倾倒的站木杆。

十、撤离火场要注意安全。

第七章 纪律要求

一、扑火队伍应该做到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员指挥。

二、临时指挥部、前线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临指”指挥长、“前指”指挥长的命令,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三、坚持“四个”不准:不准自以为是,拒绝执行命令;不准扯皮推诿,贻误战机;不准说三道四,评头论足;不准各自为战,牺牲大局利益。

四、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从严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多个火场情况处置

一、如在同一时段存在多个火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本预案规定,在二、三、四梯队中快速组织力量,并指定临时指挥长,组建第二火场指挥系统,实施扑救。

二、如使用对讲机,必须确定不同的频道。

三、如执行本章第一项有困难,则必须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予以增援。

第九章 善后处理和统计上报

一、困扑救火灾而伤亡、致残的国家或非国家职工的医疗抚恤和扑火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二、火灾扑灭后,要加强对火烧林木的保护,在报经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领取采伐证后,方可采伐更新。所采伐的木材纳入年采伐限额计划。火烧迹地必须于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森林火灾统计上报各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具体统计工作由防火办承担。

第十章  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扑救。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原《仙源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同时废止。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