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预案】关于印发《仙源镇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仙源镇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林场:
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仙源镇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特此通知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仙源镇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我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夏季(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最大程度地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重心下移、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责任制
1、强化镇、村(居)、相关单位等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全镇机关干部及全镇直机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联村包片责任制,着力强化镇村居、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至村居、组、户。
2、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农户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
3、强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主体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
4、切实落实森林防火经费和森林防火奖惩制度。确定本镇年度森林防火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其他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森林经营主体要根据森林防火责任制要求,落实森林防火经费。
5、加大森林保险政策宣传,推动和鼓励参加森林保险,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狠抓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1、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镇、村(居)、相关单位要层层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认真安排落实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利用一切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层层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利用汽车、摩托车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散居林区的农户进行巡回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要通过宣传展板、宣传画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镇印发一批森林防火文字宣传材料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加大森林火灾和违规用火查处情况曝光力度,做到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
3、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继续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在森林防火期内,各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对“重点人群”或其监护人要上门入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散居林区的农户进行巡回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对勤劳作业的留守老人的宣传教育。
4、春节、冬至、清明期间,镇、村、组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献鲜花、植长青树、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推进文明祭祀进程,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承诺文明祭祀。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努力实现野外火源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除因防治病虫害、鼠害、冻害需要野外用火的,其他林区野外用火一律停止审批。
2、因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进行枯死松树点状或块状焚烧的,按规定进行审批和报备,并严格执行《黄山区枯死松树块状焚烧技术要点》和《黄山区枯死松树点装焚烧技术规程》的规定。
3、严格监管非生产性用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好在森林防火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
4、开展公墓区周边杂草清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镇政府制定农村公墓管理办法,指导村(居)清除公墓周边杂草。
5、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切实管好非林区和林区外(距林区边缘200米外)的烧(焐)灰堆等农事用火行为,镇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6、严格焚烧茶棵枝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期、防火区要严格执行禁烧规定;对非防火期、非防火区,要集中时间、划定地段,在做好应急准备前提下开展计划烧除。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1、加强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制定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要明确职责、巡护区域和路线,制定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妥善解决专职护林员工资报酬、意外保险等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教育、火源监测、巡山护林、隐患排除、火情报告、引路向导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对不能胜任护林员工作的要及时予以调整;专职护林员要开通GPS定位设备,保证上线率在90%以上;在森林防火任务较重或区位特殊的村居,要适当增加专职护林员的数量。在高森林火险期和重点时段要增加季节性护林员。
2、在高森林火险期各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由村组干部、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组成的森林防火巡逻队,巡查野外火源。
3、要进一步加强镇、村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着重抓好村居骨干扑火队伍建设。
4、镇、村要强化提升火灾扑救现场的研判能力,按照《黄山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成立3—4人火情监测研判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林业站站长和镇防火办人员担任,负责火情信息研判工作,为指挥扑救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充实扑火器材和扑火物资。镇、村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的要求,按镇50万元、行政村“3个50”(即:二号工具、砍刀、手电筒各50件)的标准配齐配足扑火器材和物资,加强对扑火机具的维护,保证机具完好率。
6、及时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常识培训。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在2021年3月2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培训演练,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切实提高扑救火灾和安全防范的能力。
(五)强化森林防火“三查”和违规用火查处工作,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护林联防
1、根据《黄山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办法》不断强化多种形式的检查、巡查和督查,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2、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舆论等多种手段,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
3、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处理违规用火方面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强化书写检查、悔过书、张贴标语、鸣锣、参与防火值班等宣传教育性强、群众接受程度高、社会效果好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处理违规用火方面的独特作用。
4、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根据防火形势需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5、严格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大“三重点”监管力度,提高科学防火水平
1、加大宣传并严格执行《黄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响应措施。进一步提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质量,加强冬至、春节、清明和其他高火险等级天气以及大风、干旱、高温等极端天气的森林火险预报工作。
2、坚持森林防火信息提示制度。进一步拓宽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提示短信覆盖面,探索建立及时、高效、全方位的森林防火信息提示网络。
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包片责任制,继续实行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ABC等级管理制度,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的火源监管。
4、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和智力障碍者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森林防火教育和监管。对重点人群要建立镇、村居、组干部与其家庭成员共同管理的四级网络体系,实行有效监管。
5、突出抓好冬至、春节、清明以及森林火险四级以上(含四级)和高温、大风、干旱等易发森林火灾危险天气的严防死守工作。
(七)强化野外火源的监测,逐步实现现代化火情信息网络
1、按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要求,依托“雪亮” 网络监控工程和森林防火信息员队伍,建立完善镇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逐步形成一个广覆盖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确保镇、村、组、非公有制林场之间森林防火信息快捷、有序畅通。
2、认真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每日森林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坚持有火就报、报扑同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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