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源镇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确保全镇应对恶劣天气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道路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设立仙源镇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书记孟风华同志任组长,镇长卢光潮同志任副组长,汤慧建、王朝辉、黄骞、施军、苏俊敏、桂平、方太平、衡永军、秦悦、顾亮、疏冠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汪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领导小组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镇相关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开展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
镇交通办为全镇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各社区、公安、供电、卫生及镇机关各办公室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技术人员,协助社区迅速疏通交通,组织、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镇居两级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置应急力量:1级(特别严重影响),每公里100人;2级(严重影响),每公里50人;3级(影响),每公里30人。
3、向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5、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三、应急处置机制
1、镇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组织和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应急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区政府安委办同意后,经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2、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做好医疗卫生保障保障工作。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