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黄山区甘棠中心学校“阳光分班”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 年度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组秘电[2025]12号)和《关于印发<黄山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教基[202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甘棠中心学校“阳光分班“实施细则。
一、指守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深做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我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三、工作原则
甘棠中心学校“阳光分班”工作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均衡配置,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等大体相当。坚持阳光公开。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随机生成。先由电脑随机分班,后由学校均衡组建的教师团队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班级。坚持班级稳定。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迟报到、转学、复学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提前做好调整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甘棠中心学校 “阳光分班” 工作组
组长:程嗣武 张先锋
副组长:吕彩虹 胡安志 邵立志 苏红霞
成员:王章莲 宋晗劼 陈陵山
家长代表:一年级新生家长代表 10人
监督员: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区教育局相关股室人员
五、实施流程
1.科学制定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阳光分班”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阳光分班”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完成。分班前提前了解生源结构、性别构成,科学统筹师资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科学合理制定我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及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备案后在监督下组织实施。
2.合理配置师资
根据现有师资力量认真研究、科学安排,尽最大可能优化一年级师资力量,坚持均衡配置,确保每一个班级任课教师团队力量大体相当,不得将骨干教师、社会认可度高的教师集中配置到一个或几个班级。
3.严格工作流程
提前准备相关信息,并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知每位家长我校的“组织分班”工作操作办法及分班结果查询办法,提前随机邀请不少于10人的家长代表,现场见证学生抽取和班级确定的过程。电脑随机分班后,现场打印班级学生名单,再由教师团队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班级,全程影音记录存档备查。同时区教育局会同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含对应的班主任)必须现场公布,并在当天第一时间上网面向社会公示。分班结果必须报区教育局备存。
4. 随机分班
8月31日上午,学生报名全部结束后,统计报名学生数,再次核定班额数,8月31日下午4:30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分班。分班具体操作由教导处完成,信息中心协助处理技术问题,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学生根据男女比例、年龄、随迁子女、特异体质学生(不分在同一个班)、多胞胎(分在同一个班)等情况电脑随机派位,均衡分班。
5.未报名学生的处理办法
对未按时报名或休学等情况而没有参加集中分班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未报到学生数及各班级的人数,按照班级人数由少到多确定备选班级,告知家长后由学生家长抽签进班并签字认可。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阳光分班”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书记、校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等形式,根据“一校一案”的原则,对“阳光分班”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和集体决策,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2.强化监督。实行“阳光分班”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成员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师资均衡配置等工作,公开公示分班情况和举报电话(0559-8530361 0559-8532523),接受社会监督。
3.严肃纪律。为了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组织编班考试。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规范操作,如在分班工作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4.积极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解除家长的疑虑,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黄山区甘棠中心学校学校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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