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求《龙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预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我乡起草的《龙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党政办,如无意见,亦请复函。
龙门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6日
《龙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预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及总体考虑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文件制定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2、《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办法》;
3、《黄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制定总体考虑
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全乡实际,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我乡经过资料收集、调研、论证、修改完善,结合我乡实际形成 《龙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初稿,并向区应急局相关领导、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乡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工作目标、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本乡区域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影响的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二)主要内容
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制度;全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加快地质灾害避让和治理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指挥机构职能职责和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二是组建了应急调查队伍,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力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
四、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指挥机构职能职责和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二是组建了应急调查队伍,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力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实行乡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灾情并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意见,并做好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用好监测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对重大险情,提级响应,及时应对。确保巡查排查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龙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预案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办法》《黄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运用范围
本乡区域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影响的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乡政府已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在区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一)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的组成
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由乡政府领导、乡直单位和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二)包片区域领导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队伍;
2、迅速有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预测、分析、评估工作,判断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及其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
3、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发布预警后及时组织人员转移;
4、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
5、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和分工
指挥部


























指挥长:苏 海
副指挥长:周 斌、汪 洋、唐世清
成 员:孙旭毅、房子珺、程徐航、汪 剑、周宏新、李 昊、冯学斌、吴新民、汪 斌、周云辉、周春林、刘 羊、翟 胜。下设一个指挥办公室和八个应急小组:
1、指挥办公室
主 任:唐世清
成 员:陈志皓、郑 芳、崔亚东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衔接;负责新闻信息的发布。
2、灾险情评估组
组 长:汪 洋
成 员:冯学斌、黄丽颖、王 蕾、丁 瑶、苏霜杰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的监测和数据记录、资料整理上报,统计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和应急治理方案建议。
3、现场抢险组
组 长:周 斌
成 员:叶 彬、杨 洋、胡 鹏、胡梦龙、龙门乡基干民兵应急抢险分队成员20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受困群众的救援、险情排除、抢修道路及疏通河道。
4、医疗救治组
组 长:周宏新、吴新民
成 员:崔 丹、汪 麟、王 瑞、卫生院医生、护士共3名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因灾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转移,临时安置点和灾区的消毒防疫工作。
5、转移疏散组
组长:程徐航
成员:李 阳、洪邦兴、朱曾豪、郑欢欢、葛昕炜、王 斌、王梦迪、胡春耕
主要职责:提前了解转移线路,负责组织群众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
6、现场治安组
组 长:李 昊
成 员:江 胜、陶文久、2名公安干警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秩序,紧急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7、灾民安置组
组 长:房子珺
成 员:陈淑林、邓达平、洪晶晶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工作,并清点人数,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物资。
8、交通保障组
组 长:汪 剑
成 员:周代富、周俊安、黄竞武、陈思强、程志刚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保障,维持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以及确保运输安全,对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中交通安全和运输畅通。
9、宣传报道组
组长:孙旭毅
成员:张 彬、黄彬婵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信息的发布。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由乡应急小分队、各村基层民兵和青壮年劳动力组成;
2、抢险救援人员由现场抢险组统一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物资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平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乡财政所要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乡民政办准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被和维持灾民生活一段时间所需的粮食和饮用水等救济物资;乡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和工程机械,保障运输线路的畅通,乡政府负责其他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五、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等级判断
根据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有关资料,在主汛期到来之前, 各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汛前调查工作,判断灾害发生时,根据已掌握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状况,迅速确定实际发生灾害的等级。
(二)地质灾害的影响分析准备
1、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该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和财产情况,分析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域。同时,必须对地质灾害发生后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次生灾害的类型、威胁对象、影响范围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
2、地质灾害发生后,灾情评估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原来已掌握的资料,评估灾害的稳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产生次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程度、灾民安置点的选择、抢险救灾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线路的安全性等。
六、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地质灾害的调查程序
1、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国土所应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灾害的规模、成灾的范围等情况,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灾害点的稳定性,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位置、行政区划、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今后防治工作建议,及时提交调查报告。
(二)地质灾害的报告程序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乡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报区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区应急管理局。
2、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组综合协调根据己获得的信息,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向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区应急管理局汇报,阐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的类型、灾害体的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3、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汇总当日各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现场指挥负责人报告;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在每日下午16:30之前向乡政府汇报。 日报告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发布,各村委会和乡直各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向上级和外界发布地质灾害的有关信息。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地质灾害损失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区应急管理局资源局。
(三)地质灾害的处理程序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乡政府、村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乡直各单位、村两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家调查,确定引发灾害的主要条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七、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预警信号的发布
1、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乡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布置,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突发性应急预案,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
2、预警信号应具有震撼力,并用具有强大的穿透能力工具发布,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可能受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点的监测人或群测群防组织的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二)通讯保障
1、各村地质灾害防治的负责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有人值班、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
2、抢险救灾期间,各村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八、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
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在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中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撤离和转移路线的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原转移路线遭到破坏时,要根据专家的意见重新确定路线。
(二)应急卫生防疫措施
1、由乡卫生院、农技站牵头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应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帮助。
2、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场地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地的卫生,及时对灾害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其他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可以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九、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程序与要求
(一)乡政府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请示同意启动本预案。
(二)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立即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各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救,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村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控制危害和损失扩大,并随时报告灾情情况。
(三)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通知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和有关专家、到指定地点就位,履行职责。
(四)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领导组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技术专家和抢险救援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装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携带有关仪器、设备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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