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39/202405-00023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龙门乡 发布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征集】龙门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意见征集

作者:黄山区龙门乡 发布时间:2024-05-30 09:39 信息来源:黄山区龙门乡 阅读次数:

各村:

现将我乡起草的《龙门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党政办,如无意见,亦请复函。

龙门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龙门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严持续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

二、实施对象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区要求,对乡内各村集体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三、实施时间

1、6 月10日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6月11日—7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3、8月1日-9月10日:建章立制阶段

四、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机构不健全、“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五、主要内容

一是整治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排查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和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二是整治集体财务管理问题。纠正白条抵库、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三是整治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四是整治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担保贷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再转贷的不合规行为;五是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六是整治审计走过场问题。排查整治材料归档管理等审计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

六、创新举措

结合各村实际,认真抓好自查和整改,既要治理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又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报送整治进展情况表、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集中整治成果总结。

龙门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着力抓好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清理、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集中整治“三资”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二、整治内容

(一)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排查整治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清查表签字、成员代表确认签字、清查结果公示等清产核资程序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未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问题,未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问题。摸排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擅自发包、出租、售卖、处置或者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纠正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开展账务分设问题,账务分设中集体资产权属划分不规范问题,农村“三资”管理平台数据不录入、录入不完整等问题。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多报少支、虚假列支、违规发放补贴、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纠正白条抵库、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公开问题。

(三)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或原以村委会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到期后未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等行为。整治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标准文本签订合同。

(四)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摸排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排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担保贷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再转贷行为,以及村干部等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

(五)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在工程项目采购、建设过程中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标,不履行招投标程序行为,或者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六)审计走过场问题。排查整治审计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未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行为。排查整治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形成审计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审计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等审计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集中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 月10日前)。我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行动方案要求传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7月31日)。各村于6月30日前对照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附件1),制定整治措施,边查边改、对账销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乡检查组于7月份对各村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村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9月10日)。各村要对照问题,认真梳理“三资”管理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对村集体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要完善制度规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检查组积极协调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提质增效行动落实落地。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保障条件。

(二)加强工作协同。乡检查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落实集中整治任务,推动村级抓好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乡纪检。

(三)加强指导调度。严格集中整治要求,把握时间进度,强化工作督导,加大对资源资产资金多、矛盾信访多、债务多的村的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到位等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

(四)加强过程监督。强化集中整治工作全程监督,公开通报曝光负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请各村自6月份起,分别于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黄山区龙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表》(附件2)。7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8月31日前书面报送集中整治总结。

附件:1、黄山区龙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清单

2、黄山区龙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表

龙门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黄山区龙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清单

村(区)

排查发现的问题(条目式填写)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文字表述)

备注

填表时间:                                                           填表人:

附件2

黄山区龙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展情况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已完成整改数量

未完成整改数量

1.1.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数

1

   其中: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的村数

2

1.2.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金额

3

万元

   其中:(1)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

4

万元

         (2)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5

万元

1.3.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

6

万元

2.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数量

7

   其中 1:(1-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数量

8

           (1-2)超低价合同数量

9

           (1-3)不规范合同数量(a)

10

           (1-4)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11

           (1-5)未及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12

   其中 2:(2-1)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类合同

13

           (2-2)工程项目类合同

14

           (2-3)其他

15

3.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b)的项目数量

16

3.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金额

17

万元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金额

已化解金额

4.1.新增村级债务总金额

18

万元

   其中:(1)因兴办公益事业形成债务

19

万元

         (2)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

              支形成债务

20

万元

         (3)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

              债务

21

万元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填写具体数量

4.2.新增村级债务的村数

22

   其中:(1)因兴办公益事业形成债务的村数

23

         (2)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

              支形成债务的村数

24

         (3)因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形成

              的债务的村数

25

5.1.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数量

26

5.2.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涉及村干部人数

27

6.1.已制定并公开章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28

   其中:(1)镇级组织数量

29

         (2)村级组织数量

30

         (3)组级组织数量

31

6.2.已制定并公开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32

6.3.已制定并公开集体财务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33

6.4.已制定并公开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34

7.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有财务会计信息数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35

   其中:(1)镇级组织

36

         (2)村级组织

37

         (3)组级组织

38

8.尚未完成提质增效行动整改任务的村数

39

注: (1)台账中所列问题主要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指出的

情形。

(2)代码1-38统计2023年9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结束)以来的数据。

(3)代码7中若同一份问题合同中同时存在代码8-10中多种情形,只填报一次即可,不重复填报。

(4)代码32-34只统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统计镇级和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各省(区、市)可根

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调度镇级和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并公开相关制度情况。

(5)代码逻辑关系说明:7=13+14+15≥8+9+10+11+12;18≥19+20+21;22≥23+24+25。

(a)不规范合同包括合同内容不规范、签订主体不规范、签订程序不规范等,不包括代码8和代码

9 等情形。

(b)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包括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的工程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