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20/202101-00008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耿城镇 发布日期: 2020-12-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耿政字〔2020〕12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本级预案】黄山区耿城镇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作者:黄山区耿城镇 发布时间:2020-12-15 16:38 信息来源:黄山区耿城镇 阅读次数: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常态化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四早”措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黄山区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和专家评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及时有序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统筹各方力量,根据目标人群数量,实现3天内完成全镇全员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确保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掌握特定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挥协调,压实“四方责任”( 即辖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医疗卫生等防控资源,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再胜  戴  维

副组长:夏  天(常务)  周东华  朱海清  罗贤明

徐 冬  吕瑛平  孟  进  刘  玲  张五星

成  员:王正齐  汪忠利  赵宗胜  张帮富  朱柒寿  

谢健霞  王政中  盛  健  唐  艳  何  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健办,夏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谢健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联系人:

夏天(电话:13515594766)

谢健霞(电话:13965507200)

何喆(电话:13855959251)

医疗救治工作联系人:王政中(电话:13965509640)

三、采样原则

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实际,为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速度,按照“政府鼓励、专业支持、企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由镇政府提供场地实施采样,在确保生物安全前提下,面向全镇人民开展核酸检测采送样服务。

四、检测对象

耿城镇境内所有常住人口。

五、组织实施

(一)地点:

临时抽样点(共2个):

一号抽样点:文体中心停车场

二号抽样点:卫生院停车场

(二)时间:

具体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控中心指令确定,共3天。

一号抽样点:沟村村第一天,辅村村第二天、第三天;

二号抽样点:金桥村第一天,城澜村第二天;饶村村第三天。

六、检测组织形式

(一)人员组织:

沟村、辅村全体人员由村里统一通知至一号检测点(文体中心停车场)进行检测;金桥、城澜、饶村全体人员由村里统一通知至二号检测点(卫生院停车场)进行检测。

(二)物资储备

按照区统筹保障、统一物资清单、集中与分散结合、实物储备与计划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帐篷、桌椅、喇叭、电脑、体温枪、体温表、84消毒液、酒精等物资由乡镇负责落实。各类物资按照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至少满负荷运转1天需要的标准进行储备。

(三)车辆安排:

1、被检测点人员由各村自行安排车辆负责接送;镇公务车辆在政府广场备用。

2、各司机注意车辆消毒。

(四)各检测点负责任领导负责通知本检测点工作人员全员到位,各司其职,并做好防护措施。各检测点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五)各村专干负责常住人口摸底,摸底以自然村为单位登记人数及名单,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动态调整人员摸底数据。

(六)各村根据发放的人口摸底表并联系实际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要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的号召力,务必要求把所有在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前去相应的临时检测点检验。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检测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并携带身份证等证件,自行前往检测点。

(二)因出门等原因未参与此次统一检测的,返回后自行到医疗机构做检测,检测情况及时上报。

(三)因时间紧,任务重,参加检测人员要自觉排队,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高效完成此次检测工作。

(四)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镇卫健办。

 

附件:1.各检测点工作人员安排表

2.全员核酸检摸底登记表

3.采样信息个案表

4.医疗废弃物收集交接单

5.采样点样本送检表

6.核酸检测采样情况日报表

7.核酸检测情况日报表

8.采样点设置明细表

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