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执行标准】黄山区卫生健康委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黄山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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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紧急慰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 3000元/户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圆梦行动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到户) | 2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慢性病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领取慢性病证明的计生特扶对象(到人) | 500-20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大病住院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当年因大病住院的计生特扶对象(到人) | 1000-50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黄办发〔2006〕30号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到人)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残疾人在发放奖扶资金时提高10%予以兑现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资金 | 区委第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3〕第20期、委办〔2013〕20号 | 对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年满55周岁,按照区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36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黄办发〔2006〕30号、黄山市、区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 |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到人) | 一、特别扶助对象。子女伤残:4200元/人/年;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一级、二级并发症人员,4200元/人/年;3600元/人/年。 | 一、特别扶助对象。子女伤残:4560元/人/年;子女死亡600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一级、二级并发症人员,4800元/人/年;3600元/人/年。 | 市、区财政对一、二级并发症人员分别提高2400元/人/年;1200元/人/年,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一级、二级并发症人员,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 | 一、特别扶助对象。我区对伤残对象提高标准,子女伤残:5400元/人/年;子女死亡600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市、区财政对一、二级并发症人员分别提高2400元/人/年;1200元/人/年,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一级、二级并发症人员,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6月30日前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绝育措施奖励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 农民施行绝育手术的给予适当补助(到户) | 双农双女户1000元/人;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 双农双女户1000元/人;非双女户5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生其他 | 皖计生协〔2017〕30号 | 计生困难家庭(到户) | 500-20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进度要求申报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 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政秘〔2014〕37号一(三)6 | 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由区财政分别按月发放800元、600元、400元的护理补贴。(到人) | 一级、二级、三级子女死亡分别提高资金标准,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2400元/人/年。 | 一级、二级、三级子女伤残分别发放9600元/人/年;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一级、二级、三级子女死亡分别发放16800元/人/年;12000元/人/年;7200元/人/年。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城镇无业居民一次性奖励 | (政秘[2014]38号)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企业职工(含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退休时,按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到人) | 15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由委财务直接打卡发放 | 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填表人: 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