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预案】关于印发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
群测群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耿城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汛前调查结果,全镇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均为威胁道路点。规模全部为小型,涉及过往行人及车辆。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为:辅村村1处,涉及过往行人和车辆;沟村村1处,涉及过往行人和车辆。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重点防范期
(一)地质灾害重点村
我镇无市、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威胁人口,根据重点村确定原则,确定辅村村和沟村村为镇地质灾害重点村。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威胁人口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程度,确定黄山区S217至耿城镇辅村村芙蓉谷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黄山区耿城镇沟村村沟村组至林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为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人口居住密集区、学校、医院、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路段等,确定辅村村芙蓉谷门口、沟村村林场为镇重点防范区段。
(四)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预测,汛期5-8月为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再胜
副组长:罗贤明 张文涛
成 员:蒋时光 夏 天 苟凌晨 罗贤明 郑银枝
吴永伟 黄 超 凌 鑫 刘 玲 林 星
张文涛 张五星 高建飞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建立镇政府领导分片包村责任制
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镇领导分片包村责任,指导和协助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分片包村责任清单见附表1。
(三)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转为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和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次生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调查监测组
组长:罗贤明 成员:王文军
主要职责为:对地质灾害灾险情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抢险组
组长: 苟凌晨 成员:陈曙东
主要职责为: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
3.医疗防疫组
组长:林 星 成员:谢健霞
主要职责为: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郑银枝 成员:唐 艳
主要职责为:安置场所以及生活保障、救灾物资调配等;
5.治安保卫组
组长:黄 超 成员:程智强
主要职责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建村级应急小分队
各村成立村级应急小分队,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担任队长,监测员、基干民兵等为成员,并报镇政府备案。
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充分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是开展调查核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各村积极开展自查,及时上报地质灾害情况;国土中心所要积极配合调查单位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和汛后核查,查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范围内人口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包保责任人要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区巡查员,并按照调查核查结论,逐点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完善方案预案。根据调查核查成果,镇政府组织填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4月底前发放到户并登记造册,制作更新网格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对威胁30人(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镇政府组织国土中心所等有关部门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并及时修订,每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演练和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受威胁群众防灾识灾和避险自救意识。
三是强化汛中巡查。汛期由各分片包村责任人带队,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开展巡查排查,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对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指导开展防灾工作。各村要组织村级应急小分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督促监测员按照要求加密监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镇、村及时接收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和实时定向预警信息。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指令后,分片包村责任人要立即部署,村防灾责任人、监测员要严格按照部署和预警等级开展防范工作。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或监测设备告警信息后,按照镇群测群防工作方案要求,村级应急小分队要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分片包村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灾害发生或扩大,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填写《黄山市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做到首报迅速、情况准确、续报完整。
五是严格值班值守。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并对各村公布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各村也要确定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成灾迹象,立即按照程序报告。
五、预警应急响应
(一)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做好汛期值班、日常监测、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地质灾害防范和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响应
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各联系包保责任人组织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准备。
3.橙色预警响应
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值守,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加密巡查与监测;必要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做好待命准备。
4.红色预警响应
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指挥,视雨情和监测预警情况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集结待命;巡查小分队进一步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低风险区巡查与监测;预警区域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
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二)应急响应
1.灾险情报告
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接到群众报告或在监测巡查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前兆的,村负责人应立即向受威胁群众示警,同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按照规定向区政府以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告。其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在30分钟内上报至区政府。
2.先期处置
所在村应急小分队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镇政府联系包保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3.应急响应措施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镇政府按照《黄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时,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1)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2)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4.灾后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转移群众有序返回居住。应急指挥部组织做好灾情损失统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附表:
1.黄山区耿城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片包保责任清单;
2.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清单;
3.黄山区耿城镇2023年汛期值班表;
4.耿城镇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附图:
耿城镇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一张图。
附表1:
二、黄山区耿城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片包村责任清单
|
序号 |
村 |
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 |
包村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包村成员 |
联系电话 |
|
1 |
辅村村 |
黄山区S217至耿城镇辅村村芙蓉谷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 |
罗贤明 |
13855919801 |
王文军 |
18705592422 |
|
2 |
沟村村 |
黄山区耿城镇沟村村沟村组至林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路段 |
罗贤明 |
13855919801 |
王文军 |
1870559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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