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20/202505-00033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三农,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耿城镇 发布日期: 2025-05-09
生效日期: 2025-5-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耿政字〔2025〕11号 词: 山洪 防汛 救灾 安全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耿城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耿城镇 发布时间:2025-05-09 15:31 信息来源:黄山区耿城镇 阅读次数: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强化保障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保证水库、重点河堤、坝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区防指对我镇防汛工作的检查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耿城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耿城镇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并随文下发,请各村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耿城镇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

耿城镇人民政府

                      202559

 

 

耿城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编制我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耿城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山塘及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基本情况 

耿城镇位于黄山耿城镇地处黄山北麓,位于北纬30°08′~30°17′,东经118°05′~118°15′之间,为黄山北大门。是“黄山―太平湖―九华山”旅游线上一重要节点。北与黄山区新城区相邻,距合铜黄高速公路出口3公里,南距黄山太平索道10公里。镇人民政府驻金桥村。镇境南依黄山,北连甘棠镇,东与三口镇接壤,西和焦村镇交接,东西宽约8.36公里,南北长约11.65公里,面积85.8平方公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耿城镇山洪防御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吴晓晖   

    苟凌晨  罗贤明  郑银枝       

    张文涛      何旭中   

高建飞  张五星      陈曙东  汪桃兰

汪忠利  汪剑伟  赵宗胜  张帮富  吴永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五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汪桃兰。

办公室电话:8553153

2.工作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镇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2)负责掌握本镇的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等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进行山塘、低洼、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并及时向村民发布预警。 

3)落实上级工作指令,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 

4)负责应急抢险和灾后损毁设施的修复与生产恢复工作。 

3.急抢险队 

工作职责:在出现山洪和水利工程险情需要抢险时,服从命令,开展转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物,进行有序地抢险救灾工作。 

四、山洪预警 

1.预警标准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启动预警: 

1)紧急预警 

①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或橙色预警时; 

②区、镇两级防汛机构发布Ⅱ级以上防御应急响应; 

③镇工作组根据突发险情需发布紧急预警时; 

④镇水利工程或地质隐患点发生重要险情时; 

2)一般预警 

 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或蓝色预警时; 

②区、镇两级防汛机构发布Ⅲ级或Ⅳ级防御应急响应; 

③镇工作组根据险情需发布预警时; 

④镇水利工程或地质隐患点发生一般险情时; 

2.信息渠道 

村级防汛预警信息来源渠道: 

①上级通报(或发布)给村需要预警的信息; 

②本镇山塘水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气象预警员等汇报的信息;  

③电视、网络等其他途径得知的信息。 

3.预警程序 

1)一般预警程序 

上级需要预警的信息和本镇各类巡查员提供的信息,由各村预警管理责任人决定部署本村的预警工作。一般情况,村预警管理责任人布置预警张贴预警通告或采用铜锣、喇叭、电话等工具进行预警,预警信息通知到各组长。 

2)紧急预警程序 

当本镇发生严重暴雨、洪水、险情时,各类巡查员立即向危险地区群众预警,或要求危险地区的组长预警,同时向村预警管理责任人汇报,各组长负责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 

4.预警响应 

1)一般预警 

及时将信息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组长;外出干部准备返回;村山洪防御工作组成员到岗到位;加强全镇的巡查和信息联络;通知危险地区的人员实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准备。 

2)紧急预警 

及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地区的村民;所有村干部、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巡查员继续加强巡查和发布险情警报,及时向区镇两级报告汛情动态;危险地区人员实行梯度转移;出现险情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五、人员转移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二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头上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六、保障措施 

1.明确应急流程和应急组织 

村两委会干部明确具体的应急分工及应急流程

2.加强巡查和预警 

 落实水库、山塘巡查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台风和暴雨期间,加强巡查和值守,及时向村民告知汛情、险情。 

3.做好宣传和预案演练 

利用标语、宣传牌、明白卡、广播等形式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和预案宣传,明确转移时机、转移路线。开展撤离方案演习,提高“村自为战、民自为战”能力。 

4.落实防汛责任制度 

各村结合本村情况制定相应方案,按照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镇长负责本镇的防汛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镇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