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32/202011-00016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太平湖镇太平湖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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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上级预案】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太平湖镇 发布时间:2020-11-10 15:27 信息来源:黄山区太平湖镇太平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20〕11号),切实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统筹资源、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思路,合理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建立全覆盖、网格化、扁平化

的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决策指挥科学化、应急救援标准化、队伍准备正规化、巡航救助一体化,加快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救援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黄山城投集团、黄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上搜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水上搜救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承担起水上搜救责任;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水上搜救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指挥体系和水上救援工作机制。

三、职责分工

新安江、太平湖、月潭湖等通航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新安江中心城区段的水上搜救工作由黄山城投集团牵头组织;市内其他非通航的水库、湖泊和风景名胜区、水上漂流、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水上搜救指挥体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各领域水上搜救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将水上搜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结合本地实际视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水上搜救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协同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水上搜救硬件设施

2.加快搜救基地(站点)建设。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水系分布和不同水域的风险程度,科学布局建设搜救基地,在新安江、太平湖、月潭湖等重点航道、湖库区和水上旅游景点配套建设搜救站点,形成快速反应的救助网络,提升水域救援、巡航救助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优化搜救装备配备。各区县要适应区域水上搜救需求,合理配置巡航搜救船艇、监管救助装备,实现搜救站点常规装备全面配备,搜救基地重要装备分步配备,不断提升应急搜救保障能力。推动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提升搜救装备科技含量,实现复杂情况下的快速救助。(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

(三)提升水上搜救能力

4.构建水上搜救预案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各区县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上搜救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和修订,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

5.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新安江、太平湖、月潭湖航道规划建设,推进通航水域巡航和救助一体发展。各区县政府要加强交通运输、公安、渔政、防汛等公务船艇的搜救装备配备和日常巡航执法,提升救助功能技能;建立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形成“装备先进、监管有效、救助有力”的巡航救助一体化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6.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各区县政府要依托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部门所属水上搜救、水域救援力量,以及民兵水上抢险专业力量,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商船、渔船、农自船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加强水上搜救专业技能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等)

(四)健全水上搜救工作机制

7.搭建水上监管搜救指挥平台。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110在全市水域和12395在全市通航水域全覆盖,建设具有指挥调度、应急资源数据库、预测预警预防、险情信息收集等功能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提高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

8.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发布、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决策、资源配置征用等机制,制定平台建设、预案管理、装备配备等方面工作制度,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9.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省际、市际、市内跨区县水域应急救助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长三角区域水上搜救合作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动、行业协调的工作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培育水上搜救文化

10.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把水上搜救文化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开展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水上安全意识和水上搜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水上搜救工作先进典型,讲好水上救助故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积极打造我市水上搜救行业文化品牌。(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组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水上搜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承担起水上搜救责任;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指挥体系和水上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区县政府要将水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水上搜救基地、设施设备等软硬件建设。对符合《安徽省重点航道建设及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配套。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水上搜救服务事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牵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三)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根据国家部署适时推动水上搜救领域立法,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制度体系。强化水上搜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落实,切实提升水上搜救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推进,合理推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地。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等,及时报告水上搜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水上搜救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附件:1.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救援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我市水上搜救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各领域水上搜救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黄山城投集团、黄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视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区县政府参加。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报议定事项进展情况,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事项。

二、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各自领域内水上搜救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时报告进展及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水上搜救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全市水上搜救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进了解和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水上搜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序号

部  门

职       责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救援应急物资(救援车、船、艇、救生衣、通讯设备)的储备和发放。


2

市文化和

旅游局

负责水上漂流等旅游项目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调查处理和景区险情区域游客的疏散、安置,参与旅游团队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理。


3

市公安局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行动,负责搜救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现场及相关区域的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保障应急救援交通通畅,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4

市民政局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获救人员安置、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等善后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协助做好水上搜救中牺牲、伤残施救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


5

市财政局

负责为水上搜救基地建设、水上搜救装备的配备、水上突发事件救援提供资金保障。



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组织、调查和信息提供;水上搜救基地的规划。


7

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环境污染。


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城市园林水域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组织、调查和信息提供。


9

市交通运输局

承担市水上搜救领导组赋予的日常工作,组织新安江、太平湖、月潭湖等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水上搜救工作,协调指导区县交通运输系统参与水上搜救,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获救人员、应急保障物资的运输保障。


10

市农业农村局

组织渔船、渔政公务船参与水上突发事件救援行动,负责渔船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协助水上突发事件水域现场的警戒工作。


11

市水利局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相关水域的水情信息的提供;水利工程运行调度,为水上突发事件救援提供便利条件;组织所属公务船艇和防汛应急船艇参与水上突发事件救援。


12

市卫生健康委

组织医疗抢救队伍,对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组织医院做好伤病员的接收和治疗;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咨询、指导。


13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较大水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水上应急搜救反应工作;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队伍参与水上突发事件救援。


14

市体育局

负责水上体育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15

市林业局

负责森林、湿地等自然保护区范围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森林、湿地等自然保护区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信息提供。


16

黄山城投

集团

负责新安江中心城区段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水情信息提供。


17

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18

黄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根据水上搜救工作领导小组请求,组织驻军参加水上突发事件救援行动。


19

市消防救援

支队

调派所属人员、船艇和设备参加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20

市气象局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