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32/202401-00081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太平湖镇太平湖管委会 发布日期: 2024-01-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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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生态环境】《太平湖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 

作者:黄山区太平湖镇 发布时间:2024-01-25 16:06 信息来源:黄山区太平湖镇太平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太平湖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黄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太平湖滨湖扩绿增长示范区建设,日前,黄山区环委会出台《太平湖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太平湖(黄山区)流域涉及14个乡镇,流域面积1770平方公里。到2025年,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流域国控、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太平湖和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覆盖率达100%,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以上,干流岸线保护率达80%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方案》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以巩固提升太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治源,水岸同治,标本兼治”的思路,谋划实施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提升、船舶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太平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国土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美乡村绿色发展等八大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深度融合。

《方案》强调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黄山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太平湖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结合太平湖EOD项目建设,完善多方参与的环保投入机制;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方案》目标任务纳入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分配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