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太平湖镇2023年工作总结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太平湖镇发展进程中极其艰难、极其不易的一年。一年来,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主动应对经济下行、环保整改等诸多困难挑战,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44亿元,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86.54万元。
一年来,我们抓项目、稳预期,经济发展蹄疾步稳。项目建设快速推进。G330和平至萌坑段新改建工程、S605环太平湖公路九华岭隧道及接线工程、太平湖西南C环湖岸综合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及关联产业开发成功纳入省级EOD项目库。太平湖南岸岸线贯通一期工程、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漫心府酒店改造、湖畔名庭景观提升改造全面完工,南安河小流域治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招商引资持续向好。全年累计到位资金1.23亿元,同比增长439%。突出工业招商,德磁磁材项目竣工投产,万磁电子项目通过区级招商预审。聚焦文旅招商,原金盆湾售楼部、绿地售楼部、西岸文化交流中心、安凯休闲中心等4个环保整改转用再利用项目成功对外招租。旅游业态不断丰富。成功举办太平湖文化旅游节暨新徽菜名徽厨第二届太平渔村斗菜拼厨大会和长三角绿水青山运动会太平湖·桨板公开赛、黄山太平湖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等精品赛事,协助做好环黄山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黄山马拉松等赛段安保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太平湖水上娱乐中心搬迁。太平湖景区全年接待入湖游客34.91万人次、营业总收入2846.16万元,同比增长58.97%、65.94%,成功争创首批全国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试点单位。
一年来,我们抓环保、优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环保整改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典型案例整改,完成阿尔卡迪亚酒店、安卓梅达酒店等项目拆除,拆除建筑设施5.16万平方米,及时对拆除地块实施生态修复,整改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保护督察办、华东督察局和长江监管局调研督导肯定。启动《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初步完成南安村、汪王岭村村庄规划编制。环保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环太平湖区域保护和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太平湖临湖项目常态化管理办法》,联合区林业、环保等部门及沿湖乡镇开展临湖项目巡查检查2次,发现问题8个,及时督促整改。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完成9个涉湖污水处理提升、湖面养殖清退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59个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处理。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封山育林22000亩、退化林修复3714.7亩、森林抚育822亩、枯死松树除治564株。污水处理持续提升。太平湖流域五大支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汪王岭村河口、晏江、纪家坞污水处理末端及管网建成使用。实施太平湖镇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项目,镇域内10处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末端提升改造全面完工,新建朝阳村大桥新村日处理能力10吨的污水处理系统,完成8座污水处理设施末端提标改造,渔村片区安装一体化污水提升泵2台,码头片区15户沿街农家乐实现雨污分流。
一年来,我们抓源头、整乱象,湖面治理成效显著。船舶管理责任压紧压实。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严格执行《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船舶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区农水、海事等部门扎实开展农自船安全管理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违规行驶船只及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100余人次。垃圾源头管控长效常态。健全湖岸线垃圾日常巡查和垃圾打捞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督促中环洁公司对入湖河流、沿湖村庄和居民点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坚决防止生活垃圾入湖。全年累计出动3000余人次、1800余船次,打捞垃圾900余吨。湖面乱象整治深入开展。扎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太平湖水上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快艇载客游湖、改装自备船用于垂钓等乱象。加大巡湖频次,全年共出动执勤人员1600余人次、快艇600余航次,共劝离钓鱼者7000余人次,清理整治湖岸线乱搭乱建300余次、钓台260余个、暂扣钓竿460余根。
一年来,我们抓提升、优品质,人居环境不断优化。集镇风貌持续改善。积极打造“最干净旅游风景道”,实施乌石至太平湖码头沿线风景道改造提升项目,完成路面硬化700多米,全段沥青铺设10000余平方米,提升节点绿化,新增太平湖统一logo。和美乡村深入实施。结合“五微”行动、对标“五美”目标,积极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和平村观音、新庄人居环境自然村整治,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2个,清除房前屋后垃圾30余吨,清理污水沟渠300余米。持续开展镇域环境风貌整治行动,清理沿线垃圾15吨,拆除不规范及破旧广告牌40块,安装公益广告20处。环境整治全域推进。全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战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行动,全年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0余吨,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110余处,拆除有碍观瞻及无功能建筑300余平方米。
一年来,我们抓民生、促发展,群众福祉持续增进。脱贫成果不断巩固。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新增监测户4户7人,实施特色种养业精准扶持项目86户、扶持资金13.65万元。开发各类公益岗位吸纳脱贫人口54人,帮助脱贫人口销售农副产品5.89万元,发放就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6万元,兑现交通补助84人3.7万元。完成和平村原茶厂、家具厂收储,二都村荷叶和立新河道治理、汪王岭村和汪道路除险修复、南安村南安片饮用水改造、朝阳村老茶厂修复等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民计民生不断改善。扎实推进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完成9600亩粘虫黄板扦插。高效推进撂荒地复垦整治,复垦面积388亩。扎实推进耕地保护整改工作,完成原址或异地整改48.67亩。持续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农村改厕53口。大力实施暖民心行动,新增老年助餐点2个,镇老年学校招生306人。全年打卡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专项资金360余万元。全年开展各类文化讲座12场次、综合性文体活动2场次,湖居公益课堂、朝阳花开、情满二都共授课300课时,4000余人次参与学习,湖居公益课堂荣获省“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称号。朝阳村农家书屋获评安徽省百家皖美书屋。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太平湖中心学校初中寄宿制改革稳步推进,太平湖公共卫生应急分中心建成使用。推进家门口就业,打造“三公里”就业圈,组织开展招聘会3场,发放企业用工需求表400余份。协助承办长三角地区防汛防台风联合演练,全面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排工作。武装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统筹做好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们抓整治、除隐患,基层治理卓有成效。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班子成员带案下访16批40人次。健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和“肩并肩”双向挂职等工作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2起,接待来访群众35批110人次,受理办结来信来访20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10余起,涉及150余人约108万元。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组建“蒲公英”志愿普法小分队,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5场次,覆盖3000余人次。积极做好乡镇赋权承接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作退一步想”工作室稳压阀作用。扎实开展“无诈村、无诈机关”建设,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4400余人次,创办“平安微讲堂”,切实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提供法律服务36件次、服务群众100余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宾馆饭店、尾矿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65次,排查隐患36起,及时整改销号。扎实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餐饮单位98家。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一年来,我们抓思想、转作风,政府效能有效提升。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理论学习、干事创业、检视整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一体推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镇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态势向上向好。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5+N”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保留规范性文件6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社会各界监督有力有效。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倾听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4件,镇人大代表建议4件,满意率100%。受理“12345”市长热线等各类投诉咨询525件,完善并公开政务服务清单,完成全程网办事项882件,办结率100%。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回应解读,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05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克服困难、主动作为,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和关心支持太平湖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税源结构不够优,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双招双引”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村级集体经济不够强,特色产业培育亮点不足;三是旅游业态不够丰,旅游+体育、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不够紧密,旅游重镇优势发挥不够明显;四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服务群众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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