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预案】关于印发《太平湖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平政〔2024〕16 号
关于印发《太平湖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部门:
现将《太平湖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太平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太平湖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镇在可能遭受特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太平湖镇制定了防治方案,储备救灾资金和物资,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基干民兵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地质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目前太平湖镇有地质灾害点6处,分别位于朝阳村新移组鲍天阳等7户,户籍人数,29人,常住人数10人。朝阳村湾里组章至清1户,户籍人数7人,常住人数6人,南安村柳家梁组(双桥)项建民等6户,户籍人数25人,常住人数17人。和平村尖山组谷长江等4户,户籍人数12人,常住人数8人。和平村尖山组谷双华等2户,户籍人数5人,常住人数3人。和平村尖山组谷开满等2户,户籍人数5人,常住人数2人。道路灾害崩塌、滑坡点有3处。
三、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处安徽南部属温带季风气候,汛期一般为每年的5月至9月份。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今年预计降雨较往年可能偏多,发生灾害害得可能性较大。
1、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县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9月。
2、滑坡、崩塌。该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5一10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在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居)要利用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创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防止或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领导,明确防灾救灾责任。各村(居)、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专门组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筹建应急指挥平台,有计划的组织应急演练。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保证通讯畅通。
(三)全面排查,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在汛期到来之前各村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的排查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对已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影响区域或者地段,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搞好监测,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各村要按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汛期到来之前,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使受地质灾害威助范围内的每个村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要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做到监测、预防责任到人,保持监测人员相对稳定,保证监测网络通讯畅通,提高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加强监测工作争取巡查与重点防范跟踪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巡查每月一次;重点防范巡查每周一次;重点防范期24小时监测,做好记录,密切观察地灾发展趋势。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撤离。
五、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光等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3、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4、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5、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6、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度难关。
六、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区政府给予表彰。
附件:太平湖镇防治地质灾害领导组名单
太平湖镇防治地质灾害领导组名单
1.抗灾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魏永华
副指挥长:鲁 敏
成 员:孙斌、张海峰、胡松、吴加、方卫忠、吴州、程薇、王明明、赵宁、王磊、项俊、朱大为
指挥部下设地灾防治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211办公室,鲁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2.救助抢险分队
队 长:吴州
副队长:王建军、戴旭辉、张国建、沈云志、黄光明、苏志龙、张双四。
成 员:汪 平、张 萍、程东华、金一凡、葛瑞雷、叶 涛、汤建华、周 岩、胡 俊、钱兆全、杨坤鹏、张高寿、杨 立、张大龙、王庆辉、杨明伍、汪 珏、王飞扬、汪 凯、彭 玮、倪 凡、俞添港。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