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643/202503-00034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黄山区乌石镇 发布日期: 2025-03-06
生效日期: 2025-03-0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乌政〔2025〕4号 词: 地质灾害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府文件】关于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乌石镇 发布时间:2025-03-06 15:21 信息来源:黄山区乌石镇 阅读次数:

  

 乌政〔20254

 

关于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党委会研究,同意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3 6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和黄山2016-2030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防灾格局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践行担当精神。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上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入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统筹做好地灾防治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深刻汲取灾害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紧迫感,继续深入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协同、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重点联系、分片负责和驻村包点工作机制;资规、应急、乡村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业团队、技术人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积极部署应对,不断夯实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基础

一是开展汛前调查,编制年度方案。镇资规、应急、乡村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相关信息及时在上级相关信息平台上更新。在此基础上,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今年的气象趋势预测,编制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各点的监测人员,力争3月中旬前发布实施。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区资规局备案。

二是及时发放两卡,更新标识标牌。我镇现已查明的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区级重点,11个乡镇级重点)均要逐点填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要求3月中旬前把“两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和群众手中,告知主要防范措施,由当事人确认签收并张贴在村委会和农户房屋的显著位置;抓紧制作和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网格警示牌,及时汇总、上报制作和更新情况。

三是完善预案方案,强化基层力量。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组织编制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威胁15人以上(含15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项避险转移预案;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编制部门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置场所建设,切实做好临灾避险人员生活保障。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等各项制度。汛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并对外公布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应急抢险小分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要24小时应亟待命。要全面压实地质灾害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责任,高度重视灾险情等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强化横向、纵向信息沟通和共享,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坚决避免上下信息数据不一致或漏报、迟报和瞒报行为发生。

三、坚持多措并举,持续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一是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双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核查工作,加强对一线监测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把群测群防各项措施抓紧、抓牢、抓严,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与能力。

二是科技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各村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推进“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网络,强化和规范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认真做好普适型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各村汛前对辖区内普适型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汛期发挥成效;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电子显示屏以及应急广播平台系统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三是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按照上级2016-203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任务目标要求,全力推进今年我镇舒溪村船一组敖上潜在滑坡、地里溪村鸭脚树组黄盈坦滑坡等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项目的实施。

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演练工作。严格按照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统筹应急、资规、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力量,切实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分析评估、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等综合协调和联动处置工作,4月份制定完成工作计划并切实开展好本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实战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锻炼应急队伍抢险救灾能力。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创新利用各种形式,采取有效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镇百姓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等内容,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要依法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对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治理责任单位开展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民建房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好农民建房的建设规划审查许可、用地审核等工作,依法查处农民违法建房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1、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汇总表(威胁居民、道路)

2、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和警示牌制作情况汇总表

3、乌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名单汇总表

 

 

 

 

乌政〔2025〕4号:关于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附件4: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名单汇总表.xls附件2: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和警示牌制作情况汇总表.xls附件1: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汇总表(威胁居民、道路).xls附件3:乌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