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应急避险转移预案》的通知
乌政〔2025〕5号
关于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工作方案和应急避险转移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镇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应急避险转移预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 7日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
2025年是新中国成立76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镇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根据区直业务主管部门2024年度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汇总结果,我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7处,泥石流1处,规模全部为小型,涉及34户124人,共威胁财产安全652万元。
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如下:
1、舒溪村2处,涉及7户22人;
2、夏村村1处,涉及2户5人;
3、地里溪村3处,涉及6户24人;
4、桃源村3处,涉及5户18人;
5、清溪村3处,涉及14户55人。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重点防范期
(一)地质灾害重点村
根据我镇目前现有1处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结合全镇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数和人员最多的村统计,确定清溪村为地质灾害重点村。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受威胁人口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程度分析,确定清溪村柳家园组滑坡、清溪村双河组发家潭崩塌、舒溪村船一组敖上潜在滑坡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人口居住密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重要路段等分析,确定舒溪村船一组、清溪村为重点防范区段。
(四)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预测,汛期5-9月为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特别是5月下旬-7月上旬。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调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苏 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方安顺 人大主席,负责项目建设、统计工作
李发根 党委副书记,负责武装、国家安全工作
曹 洁 党委副书记,负责财务审批工作
丁伯根 党委委员,负责国土资源和规划工作
林 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
崔礼先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协管综治工作
陶颖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检工作
李伟德 人大副主席,负责民政工作
彭春涛 副镇长,负责卫健工作
徐 瞰 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工作
成 员:严 易 区资规局太平湖中心所所长
徐文军 林业站站长
钱 舟 财政所所长
钱立俊 中心学校校长
于海鹏 农商行行长
周国兵 移动营业部经理
王士勇 乌石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进辉 桃源卫生室负责人
叶 佳 地里溪卫生室负责人
范丰清 清溪卫生室负责人
倪渐富 夏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同德 乌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冬才 长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燕祥 舒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仁兵 桃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程 勇 地理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方 明 清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施小平 茶儿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
(二)建立镇领导联村包片责任制
实行村委会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镇领导联村包片责任,指导和协助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三)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领导小组转为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和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次生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调查监测组
组 长:丁伯根
副组长:严 易
成 员:吴新宇
主要职责:对地质灾害灾、险情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2.应急抢险组
组 长:徐 瞰
成 员:占 宇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
3.医疗防疫组
组 长:彭春涛
成 员:王士勇 王进辉 叶 佳 范丰清
主要职责: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伟德
成 员:刘 霞 吴 敏
主要职责:安置场所以及生活保障、救灾物资调配等;
5.治安保卫组
组 长:崔礼先
成 员:俞塘丰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建村级应急小分队
各村及时成立村级应急小分队,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担任队长,监测员、基干民兵等为成员,并报镇政府备案。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充分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是开展调查核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各村要积极开展自查,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现状情况;区资规局太平湖中心所要积极配合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汛前调查和汛后核查,查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范围内人口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包保责任人要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区巡查员,并按照调查核查结论,逐点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完善方案预案。根据调查核查成果,镇政府组织填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3月中旬前发放到户并登记造册,制作更新网格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对威胁15人(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并及时修订,于5月上旬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演练和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受威胁群众防灾识灾和避险自救意识。
三是强化汛中巡查。汛期由各分片包村责任人带队,对已经查明的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排查,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对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指导开展防灾工作。各村要组织村级应急小分队开展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督促监测员按照要求加密监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镇、村要及时接收并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和实时定向预警信息。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指令后,分片包村责任人要立即部署,村防灾责任人、监测员要严格按照部署和预警等级开展防范工作。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或监测设备告警信息后,按照镇群测群防工作方案要求,村级应急小分队要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分片包村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灾害发生或扩大,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填写《黄山市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做到首报迅速、情况准确、续报完整。
五是严格值班值守。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对各村公布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各村要确定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成灾迹象,立即按照程序报告。
五、预警应急响应
(一)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做好汛期值班、日常监测等地质灾害防范和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响应
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各联系包保责任人组织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准备。
3.橙色预警响应
各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值守,巡查小分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加密巡查与监测;必要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做好待命准备。
4.红色预警响应
各联系包保责任人驻村指挥,视雨情汛情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应急小分队集结待命;巡查小分队进一步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低风险区巡查与监测;预警区域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
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二)应急响应
1.灾险情报告
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接到群众报告或在监测巡查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前兆的,村负责人应立即向受威胁群众示警,同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按照规定向区政府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告。其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在30分钟内上报至区政府。
2.先期处置
所在村应急小分队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镇政府联村包保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3.应急响应措施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镇政府按照《黄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乌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应急避险转移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1)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中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2)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4.灾后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转移群众有序返回居住。应急指挥部组织做好灾情损失统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附件:
1、黄山区乌石镇地质灾害点联村包片责任清单
2、黄山区乌石镇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清单
3、黄山区乌石镇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表
4、乌石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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