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黄山区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为正确引导和督促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优化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落实立德树人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
2. 目标引领与底线坚守相结合原则。
3.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
4.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一中、旅校根据此指标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开展自评)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由督导室负责牵头考核具体事宜。
五、考核内容及细则
结合区情、校情,突出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从党的建设、教育教研、安全卫生三个大方面考核,具体细则见附件。
六、计分办法及考核等次确定
1.计分方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各单项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所有项目不重复扣分。九年一贯以及包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学校,在教育教研方面体现学段区别,具体幼儿园30%、小学70%(九年一贯按中、小学各35%的比例)核算教育教研得分。
2.考核等次确定:根据学段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七、考核程序
1.学校自评。各学校对照考核办法,于8月份开展自查自评,并于 8月25日以前将自评报告,学校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内荣获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荣誉(含佐证材料)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报督导室。
2.股室考核。教育局相关股室根据平时的工作台账,对照相应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有扣分的,须说明扣分理由),并将评分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于9月15日前报督导室汇总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综合审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9月20日前汇总审核,报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审定。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校(园)长考核、班子成员评先评优与该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适度挂钩。
2.资金、人员的指标分配与该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适度挂钩。
3.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对该校(园)长进行约谈。
九、其他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遇实际情况或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将组织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并予以公告。
2.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指标及量分细则
重点内容 |
关键指标 |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核 股室 |
党建及内部管理(37分) |
基层党建(10) 细则见附件1 |
1.基层党建六项指数(按考核结果折算)(10分) |
工 办 |
党风廉政 (6分) |
2.每学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有计划,有总结。(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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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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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扎实开展清廉校园建设。(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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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项整治按要求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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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参加各类廉政活动(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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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7分) |
7.每年开展师德教育4次以上,每年开展宣誓活动,教职工100%签订师德承诺书,(少一次扣0.2分,没有100%签订承诺书扣0.2分);师德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有过程性材料。(2分) |
人 事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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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现有《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行为之一的,扣1分,扣完为止;受到区级层面或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通报一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本项考核不得分。有其他负面行为的,且受党纪政纪之外的处理每件次扣0.5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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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年开展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评选。(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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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师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量(按照课程方案中规定的课程,高中不低于10课时,中学不低于12课时,小学不低于14课时,幼儿园不低于16课时。)高级教师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1人未达标准扣0.1分,扣完为止。(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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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及效能 (8分) |
11.根据《黄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外宣工作通知》中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计分(2分) |
办公室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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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外出报备、节假日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制度,出现迟办、漏办等事件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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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巡查各项工作,及时落实督学反馈的问题整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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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无重大信访事件;无网络安全及舆情事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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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出现密件泄密事件不得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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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16.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0.5分) |
计 财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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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合理编制预算,学校组织收入合法合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安排;往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有计划,专款专用(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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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支出管理规范,原始凭证合法合规齐全,附件清单真实清晰,报销手续完整;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报备审核制,采购程序及“徽采云”平台运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规范,资产台账清晰、清查盘点及时;直达资金支付及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清楚、应助尽助,往来款项清理及时,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教职工伙食费定期计提结转,食堂物品采购验收程序规范,价控管理到位。在各类审计、检查、绩效评价中如发现上述所列不规范行为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至。(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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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代收费项目管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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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教研(40分)(幼儿园赋分办法附后) |
坚持“五育并举” (10分) |
20.坚持德育为先。有领导小组、计划和总结,严格落实课程、课时,有学科渗透(0.6分);依托少年宫、青少年课外基地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0.2分);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守则教育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0.3分);开展纪念日、社团、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0.3);开展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校外实践活动(0.2分);有德育品牌亮点(0.2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0.2分)。(2.5分) |
基教股体卫艺 |
21.提升智育水平。积极组织参加省校园读书创作活动(0.2分)、市“暑期读一本好书”征文活动(0.2分)、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0.2分)及其他征文、自然笔记、演讲、讲故事比赛等(0.4分);积极开展科学教育工作(提供相关实证材料,0.5分);做好科学教育、科普宣传主流媒体新闻报道工作,国家级0.5分,省级每条0.3分,市级每条0.2分,所报信息被多个载体重复采用,以最高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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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程,落实“两操”和大课间活动,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0.5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0.5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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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认真规范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和学校体育年度发展报告工作,参与区级各项体育赛事。(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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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小学贯彻实施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时如实上报数据 ,优良率55%以上得0.3分,每少五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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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重视并开展近视防控宣教工作,每学期2次视力筛查并规范上报得0.4分;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1%得0.3分,下降0.5-1%的(不含1%)得0.1分。(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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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按要求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开课率10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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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广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展演或艺术专项展示(艺术工作坊、非遗进校园、书法、绘画、大合唱等)得0.2分;积极参加区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得0.3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绘画比赛,获得省市区奖项按0.5、0.3、0.2分计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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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劳动教育。落实课程、课时,有学科渗透(0.4分);扎实开展“劳动教育就宣传周”活动,有宣传报道(0.4);有相对固定的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活动(0.4分);按学段落实劳动任务清单,开展劳动技能、劳动成果展示(0.3分);有品牌亮点(0.2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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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6分) |
29.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实行均衡编班。被投诉举报查实存在分班不均衡的,此项不得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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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落实控辍保学,规范学籍管理。接区内乡镇或区外通报查实存在“在籍不在校”学生辍学的或户籍地服务区内有失学的,此项不得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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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家校协同育人。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等。(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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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以学生为本,学生参与率高,橱窗、公示内容每学期定期有更新,能彰显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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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实进校园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制度,全年有进校园备案材料,教材、教辅落实清单管理,有一例违规或举报本项不得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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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政策(4分) |
34.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制定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与体质管理办法,有具体管理举措(每项0.4分)。在督查中发现读物、作业有一例违规或举报本项不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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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认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制定“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及课程安排(0.5分);无强制要求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现象,师生参与率高(0.2分);结合学校地方特色或实际,个性化服务有特色亮点(0.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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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研(20分)细则见附件2 |
36.有各项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1分) |
教 研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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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集体备课、研课,常态化开展推门听课。(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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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积极开展(承办)各级各类教学教研活动。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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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教学教研成绩显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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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学生参与认可的赛事活动成绩显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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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按等级赋分评估学校教学质量。(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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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举办教学质量分析会,制订落实培优扶困提质工作方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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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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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开展“悦读黄山 书香徽州”悦读行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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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做好语言文字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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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扎实做好“师徒结对”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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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装备 (2分) |
47.按照课程标准开设科学实验课。中学理化生、小学科学按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100%,开出率不足按比例扣分。(0.5分) |
电 教 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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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图书馆(室)图书数量达到配备标准、图书利用率高、管理规范。图书馆(室)坚持按时开放,图书电子化管理和借阅手续记录完备。(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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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省资源平台智慧教学应用常态化达标。各学校运用智慧课堂开设课程科目应不少于3门,且开课总节数平均不少于6节/周,每少1个科目扣0.1分,每少1个课时扣0.01分,扣完为止。(根据智慧教学监控平台数据评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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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及项目管理 (18分) |
校舍及项目管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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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学校有校舍及校园附属设施等检查、使用和管养长效制度,检查要有记录,一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1分;无使用和管养长效制度扣0.6分。(1分) |
体 卫 艺 |
51.学校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项目申报规范、所有项目(含自筹资金项目)均须到局报批、招标合规合法、相关单位委托及合同签订规范,无项目管理小组文件扣0.1分;相关单位委托及合同签订不规范扣0.2分;无中标书的此项不得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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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项目管理规范,程序符合规定。竣工验收及时,项目完工后,半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施工和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扣0.2分;验收超时扣0.2分;验收记录不规范扣0.1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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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决算审计及时,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报账材料齐全,审批规范。审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扣0.2分;报账材料不完整扣0.1分;审计价超合同价此项不得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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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项目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做到“一项目一档案”,根据档案目录,每缺一项扣0.1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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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创建和加强安全卫生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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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常态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学生健康体检和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率达到100%,得1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正常。得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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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含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四查一建”制度和隐患清单“闭环管理”;“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措施到位并正常运转,得2分; 规范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得1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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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将安全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严格落实1530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和法治宣传日(月)活动,得2分;按时完成黄山市安全教育平台任务,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系统数据,安全演练正常开展,得1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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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防溺水工作措施到位,得1分;年度校车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学生乘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学生乘车信息档案台账,得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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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加强心理健康管理。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每学期开设不少于10课时心理健康课程,得0.5分;设立心理咨询室,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有运用面授、授课、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辅导的活动记录,台账资料齐全,得0.5分;每学期开展特殊群体学生排查,每年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对排查出的存在心理隐患学生“一生一档”建立心理成长档案,得0.5分;组织校领导班子、班主任建立重点学生关爱帮扶措施和家校联系制度,工作记录完整,得0.5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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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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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按时上报各类安全卫生方面的报表、方案、总结等材料的得1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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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评价 (5分) |
对各校(园)规范管理、工作实效、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相关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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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因素 (最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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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本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通报、表彰奖励及评估认定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相关部门(同级减半);同项工作被不同级别单位评优评先的,取最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 2. 我区教育工作获国家、省、市级或教育行政部门(同级减半)荣誉的,参与学校分别加3分、2分、1分。 3. 信息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报党刊或教育主管部门报刊纸媒发表信息报道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篇报道取最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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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因素 |
1.发生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群体性事件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一票否决) 2.学校有私设“小金库”等违规办学行为的。(财务考核不得分,同时考核降档处理) 3.学校主要负责人或2名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减5分,同时考核降档处理。(班子成员按2.5分一人次扣分) 4.学校教师受到刑事处罚的减5分,同时考核降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