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59/201905-00084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永丰乡 发布日期: 2019-05-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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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7 09:44 信息来源:黄山区永丰乡 阅读次数:

    《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现将《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若公众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以下单位:

通讯地址:永丰乡人民政府

邮  编:245720

联系方式:0559-8563003

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442911780@qq.com

 

永丰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附:1、《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文本

2、《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主要图纸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3

第二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5

第一节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5

第二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 6

第三章  发展定位与策略 7

第四章  乡域统筹规划 7

第一节 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7

第二节 乡域空间结构规划 8

第三节 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9

第四节 乡域乡村建设引导 11

第五节 乡域土地利用规划 12

第六节 乡域综合交通规划 12

第七节 乡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4

第八节 乡域基础设施规划 17

第五章  乡域产业发展规划 19

第一节 产业发展策略 19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21

第六章  乡域旅游一体化规划 21

第一节 旅游发展定位与目标 21

第二节 旅游空间布局 22

第七章  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23

第八章  乡域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25

第九章  乡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6

第十章  乡域风貌规划 29

第十一章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30

第一节镇区空间结构 30

第二节规划用地布局 30

第十二章  镇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32

第十三章  镇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33

第十四章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4

第十五章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5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5

第二节污水工程规划 35

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36

第四节电力工程规划 37

第五节电信工程规划 37

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38

第七节环卫工程规划 38

第十六章   镇区“四线”控制规划 39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43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43

第十八章附则 44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在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构建“三山三湖”大格局下,太平湖风景名胜区着力打造成为综合性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环太平湖地区成为承载创新发展、旅游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

作为太平湖北岸发展的重点乡镇,永丰乡为适应旅游发展,完成功能提升,推进竹蚕深加工、商贸产业和生态旅游小镇的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与要求,编制《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目标

本规划重点关注“用地空间”这一区域发展的根本要素,理清用地空间发展现状,明确用地空间发展问题,解决用地空间发展布局;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分析问题深层次的产生原因,结合发展趋势,在规划中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法;将总体规划与行动计划手法相结合,通过具体化和有序的空间手段完成长远目标的空间落实。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0)

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7.5.1)

8)《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9)《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10)《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11)黄山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2)《安徽省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

13)《安徽省黄山区永丰乡总体规划》(2008-2020)

14)《黄山市黄山区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5)《黄山区永丰乡环境规划》2011-2020

16)《永丰乡岭下村村庄建设规划》(2006年)

17)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18)永丰乡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9)永丰乡交通十二五总结十三五规划

20)《永丰乡志》(2006)

21)国家、省、市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4条  规划原则

以统筹永丰乡全域发展为规划核心理念,确定以下规划原则:

1)宏观着眼,全域协调

(2)统筹发展,集约节地

3)人文城镇,生态宜居

(4)产业升级,突出特色

(5)生态优先,旅游兴镇

(6)目标导向,有序推进

第5条  规划范围

1)乡域规划范围

永丰乡乡域规划范围为全乡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永丰乡4个中心村、31个自然村,面积约84平方公里。

2)镇区规划范围

永丰乡中心镇区(永丰片区)规划范围22.12公顷,实际集镇建设用地22.95公顷。本规划称“镇区”。镇区规划控制范围东以山体为界,北至杜家村,南接南部山体,西至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丰乡中心镇区(一区两片)规划范围102.83公顷,实际集镇建设用地102公顷。

 

第6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16—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

 

第7条  规划重点

1)加强区域研读,融入“三山三湖”发展带

2)全域发展思维,城乡一体化发展

3)推敲城镇规模,维护大生态本底

第8条  成果要求

本规划是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性文件。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及附件组成。

第9条  本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10条 乡域总人口

永丰镇乡域总人口近期2020年为7850人,远期2030年为9920

第11条 乡域城镇化水平

永丰镇近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5%远期2030年为75%

 

2-1人口与城镇化预测表

类别

2020

2030

总人口(人)

7850

9920

城镇人口(人)

4300

7400

城镇化水平(%

55

75

 

第12条 城镇人口规模分配

永丰镇近期2020年镇区为4300人;远期2030年镇区为7400人。

2-2人口与城镇化率预测汇总表

类别

近期(2020年)

远期(2030年)

总人口(人)

7850

9920

城镇化水平(%

55

75

城镇人口(人)

4300

7400

永丰片区

1900

1900

洪田片区

2400

5500

 

第二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13条  城镇性质

永丰镇的城镇性质为:太平湖北岸具有浓郁特色徽州风情的生态旅游小镇,竹蚕产业创新乡镇

第14条 人口规模

永丰乡镇区人口2020年将达到4300人,2030年达到7400人。

第15条  建设用地规模

永丰镇区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60.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40平方米;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0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7平方米。

第三章  发展定位与策略

第16条 发展定位

太平徽乡 人文永丰

未来永丰乡的发展将以品质型乡村旅游作为城镇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现代观光型农业;积极推动竹业和桑蚕产业,延长产业链,涵盖深加工业、智能制造业、商贸服务业发展;依托丰富的山水林田的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生态的旅游产业,打造具有现代农业、绿色产业、人文特色的滨湖型旅游体验乡镇。

 

第17条 发展策略

1)太平徽乡:融入太平湖旅游发展快车道

2)城乡统筹:建立多层级的镇村体系

3)低碳导向:构建网络化生态空间

4)集群发展:促进产业的重组与升级

第四章  乡域统筹规划

第一节 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18条 总体目标

徽乡人文、竹蚕产业以及滨湖旅游为三个抓手,全面推进永丰乡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优化城镇布局形态,最终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特色突出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城乡协调发展的具有浓郁皖南风情,独特竹蚕产业的太平湖北岸特色旅游乡镇

 

第19条  定量目标

4-1  永丰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2014

2020

2030

社会

经济

发展

 

财政收入(万元)

1958.2

2300

5900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7040

10000

20000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4000

27600

85800

公共设施完善程度

基本完善

完善

完善

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98

≥98

≥99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0

≥95

≥98

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

基本达标

达标

达标

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空气环境质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声环境质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5

98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40

85

95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3

14

≥15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90

98

≥98

清洁能源普及率(%)

80

85

95

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

95

98

100

医疗废弃物处置率(%

90

98

100

生态

环境

结构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

350

280

200

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

90

95

9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00

森林覆盖率%

71

80

85

 

第二节 乡域空间结构规划

第20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环、两带、四点”的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一核”:为乡域中心——即镇区,以发展轻工业和旅游为主的集镇,配套相关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乡域内的产业增长核心;

“一环”:以太平湖为核心,构成环湖山水旅游度假环;

“两带”:以乡域内的南北向主要干道与黄泾公路X307为依托,形成集镇发展和建设的主轴线;

“四点”:依托现有岭上、永丰、文祥、洪田村,扩大发展规模,形成村庄建设密集带。

第三节 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21条 乡域村庄布点规划

规划对现状的1个乡镇区(永丰村)、4个中心村、31个自然村进行整合,在规划期末形成1个乡镇区、4个中心村,31自然村的村庄布点体系。

4-2  村庄布点规划表

编号

现状

规划

集镇(行政村)名

自然村数量(不含中心村)

集镇(中心村)名

自然村名

自然村数量

1

永丰村

9

卓村、岭下

黄琴、田畈、上村上升、徐家、东松岭、松川、河东、望江、沿山

9

2

岭上村

5

八甲

斜山、深冲、三甲、杨冲、万年

5

3

洪田村

3

大园地

陈家茂田、上边、俭里

3

4

文祥村

14

洪口

前山、下刘、栗树、王家、上下文楼、文楼、高岸、上刘、垅岗、红旗、下坑、向阳、汪家、塝上

14

合计

-

31

-

31

 

第22条 镇村体系结构

规划的镇村体系等级结构分为三级:城镇、中心村、自然村。

1)第一级:城镇——镇区

包含永丰镇区。

永丰镇区为永丰乡人民政府驻地。规划近期(2020年)人口4300人,远期(2030年)7400人。永丰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镇村体系结构的主体,未来城镇人口的主要聚居地。

2)第二级:中心村

规划乡域范围内的中心村4个,包含岭上村(八甲村)、永丰村(岭下苏村)、洪田村(大园地村)、文祥村(洪口村)。

选择现状人口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分布均衡、交通方便的村庄建设成为中心村,提供商贸、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成为美好乡村的示范点,也是为该行政村内村庄提供服务的重要节点。

3)第三级:自然村

规划乡域自然村31个,含王家、红旗、黄子枫等。

 

4-3永丰乡镇村体系结构表

城镇等级

乡镇名称

人口规模(人)

第一级

城镇

1

永丰乡

2000

第二级

中心村

4

永丰

465

岭上

468

洪田

445

文祥

655

第三级

自然

31

王家、田畈、上村

2688

合计

6721

 

第23条 镇村职能结构

规划将乡域村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城镇、种植型乡村、旅游型乡村三大类,以及综合服务型、生态种植型、特色种植型、文化旅游型和山水旅游型五小类

4-4镇村职能结构规划表

城镇体系

数量

乡镇名称

职能类型

城镇

镇区

1

永丰镇区

综合型城镇

综合服务型城镇

中心村

1

永丰村

旅游型乡村

文化旅游型乡村

1

文祥村

种植型乡村

生态种植型乡村

1

岭上村

种植型乡村

林业种植型乡村

1

洪田村

旅游型乡村

山水旅游型乡村

 

第四节 乡域乡村建设引导

第24条  总体谋划

1)道路先行、量力配套---破瓶颈

2)旅游引领、全域支撑---增收入

3)适度整合、有序集中---状规模

4)分类引导、示范带动---共发展

第25条 村庄分类指引

规划将永丰乡域范围内的中心村和自然村分为品质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旧村整治型三种类型,对这三种类型的村庄分别提出发展指引。

1)品质提升型村庄

规划对象:包含1个镇区、4个中心村。

建设引导:村庄建筑风格立面整体统一,以二、三层建筑为主,不鼓励新建多层建筑。沿主要道路两侧严禁村民自建建筑。全面拆除旱厕和影响观瞻的独立建筑。

主导产业:特色农林产业以及旅游相关的农家乐住宿餐饮、旅游产品、商业零售等。农户自发与政府补偿相结合。

设施配套:供水和污水处理纳入管网体系,自来水使用率应达到100%。生态公厕、垃圾收集点应采用高标准配置,服务半径分别为300M和30M。村庄需考虑预留机动车停车场地。

(2)特色保护型村庄

规划对象:包括田畔村、上村。

建设引导:建筑风格以村为单位尽量统一,村村之间可各具特色。

主导产业:规模化特色种植业、生态休闲旅游。

设施配套:有条件的村庄采取小区域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尽量采取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村庄需配备垃圾收集点。

(3)旧村整治型村庄

规划对象:包括其余31个自然村。

建设引导:从长远看来自然村仍然面临并入镇区、社区或中心村的趋势,因此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新增,危旧房予以加固或拆除,建筑立面色彩尽量统一。整治河道沟塘、露天粪坑和乱堆乱放,每个村庄都有水泥路相通。

主导产业: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种植、特色化的花卉苗木种植。

设施配套:引用水水质需达标,污水需沿沟渠排放,严禁乱排污染环境,污水处理尽量采用小型处理设施。村庄需配备垃圾收集点,并开辟集中的公共活动场地。

 

第五节 乡域土地利用规划

第26条  土地利用规划

“全域规划”的理念下,统筹全域镇村体系、交通框架、产业发展,重点开发旅游业,实现“制造强乡、商贸促乡,旅游兴乡”的目标。

4-5  乡域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乡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H

建设用地

162.16

146.60

1.93

1.75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38.61

119.08

1.65

1.42

其中

H12

城镇建设用地

24.39

68.51

0.29

0.82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14.22

50.57

1.36

0.60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23.55

27.52

0.28

0.33

E

非建设用地

8109.36

8253.40

98.07

98.25

其中

-

旅游用地

-

153.41

0.00

1.83

E1

水域

943.23

943.23

11.23

11.23

E2

农林用地

7294.61

7156.76

86.84

85.20

总计

城乡用地

8400

8400

100

100

 

 

 

第六节 乡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7条  对外交通规划

现状永丰乡发展的主要依托道路为从永丰乡镇区中心穿越的乡道,路宽5米。从城镇的长远发展来看,应尽快改线为绕镇区边缘通过,形成通过式的对外交通线,规划依托镇上公路(镇区至岭上)控制红线宽12米形成过境交通线。

永丰乡的远期发展将更好的依托过境公路的建设形成镇区面貌,使得永丰乡与外部的人员、物资沟通渠道更加便捷,辐射范围也更加广泛。

第28条  对内交通规划

城镇主干道:永丰镇区和沐集社区内部的城镇道路,主要承担城镇内各功能片区内部交通联系。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10米左右。

城镇次干道:永丰主镇区内部相互联系的次要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7米左右。

城镇支路:永丰镇区内部生活区和商业区之间划分的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3.5米之间。

乡村干路:以现状村村通公路为基础,适当拓宽,实施畅通工程,打通断头路,构建串联个中心村的环形网络,红线宽度控制在7米左右。

乡村支路:由干路通往村庄居民点的道路,是覆盖乡域的毛细路网系统,红线宽度为3.5米。

第29条  交通设施规划

镇区范围内共设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面积为0.24公顷,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位于南侧镇区入口处,占地面积0.14公顷。

 

 

第七节 乡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30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结合规划的镇村体系结构,形成四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一级公共服务中心:永丰镇区。

二级公共服务中心:永丰村、岭上村、洪田村、文祥村。

三级公共服务中心:31个自然村。

4-6  公共设施分级配置标准

设施分类

设施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行政设施

党政、团体机构

-

-

法庭

-

-

各专项管理机构

-

社区居委会

-

村委会

-

-

文化体育设施

图书馆

-

文化站

-

图书室

文化活动室

运动场

-

健身活动场地

教育

设施

高中

-

-

初中

-

小学

幼儿园

医疗

卫生

设施

卫生院

-

计划生育站

-

卫生室

社会

福利

设施

养老院

-

村养老设施

-

商业设施

金融网点

邮政网点

农资店

便民超市

农贸市场

宾馆

 

注:●——应设项目,○——可设项目。

第31条 行政管理用地

永丰镇区:镇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9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29%。规划将现状镇级行政办公区进行综合整治。

中心村:每个中心村设置村委会,管理村庄日常及产业发展等工作。

第32条 教育设施规划

永丰镇区:保留原永丰乡中心学校,在原址进行扩建,用地面积共计1.41公顷。

中心村:每个中心村设置一处小学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670和450㎡。

第33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永丰镇区:规划文化娱乐用地2.0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45%。规划两处乡级文化娱乐设施,一处位于城北综合组团,一处位于洙溪河东组团。

中心村:每个中心村布置文化活动室和图书室,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100和40㎡;每个中心村建设篮球场、乒乓球室等健身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700㎡。

自然村:每个村庄利用闲置地新建健身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300㎡。

第34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永丰镇区:拆除原永丰乡乡卫生院,在河东选址重建,住院床位60床,用地面积0.21公顷。

中心村:每个中心村布置一处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小于80㎡。

第35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永丰镇区:结合卫生院新建镇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50张。

中心村:有条件的中心村新增养老机构,保证每个中心村有一处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第36条 商贸设施规划

永丰镇区:拟建旅游宾馆、商业服务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38公顷。

中心村:每个中心村布置便民超市和农资店,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第八节 乡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37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近期永丰乡用水量为0.13万吨/日,远期用水量为0.16万吨/日。

2)水源规划

规划近期完成高山水源扩容工程,保证稳定可靠的水源。远期采用地下水和地表水相结合作为水源。 

3)水厂规划

洙溪河以东新建水厂一座,占地面积0.16公顷,日供水量0.1万吨/日。

4)供水管网规划

规划给水配水布置管网均以环状布置为主,局部枝状,使水量互为补充,提高供水保证率和供水水压。规划管径为DN100-DN200。

第38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永丰镇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镇区近期污水量为0.02万吨/日,远期为0.04万吨/日。

3)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镇区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小型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镇区东南面。

每个中心村新建一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对中心村及周边自然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4)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镇区和社区的地形地势,沿主次干道敷设污水管道,规划污水主干管为DN600—DN800,规划污水次干管为DN200—DN400。

5)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排放设明沟或暗渠,原有排水管渠用作雨水排放。雨水管渠尽量利用地形坡度,重力流排水,根据就近、直接的原则,以最短的距离将雨水排入附近河流及其它水体。

第39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

近期为528万千瓦时/年,远期取1008万千瓦时/年。

2)供电设施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建设和电网改造。保留35kv变电所,以10kv作输电压为镇区和工业园供电,并沿主要公路进行架线。各中心村设变配电房,自然村设一台变压器,保证村庄居民安全、方便用电。

3)高压走廊规划

35kV电力线路架空敷设,35kV电力线路预留高压走廊宽度为15米,进出10kV开闭所的电力线路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局部地段可根据地形情况架杆敷设或者直埋地下。

第40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市话预测

根据镇区发展,市话普及率按50门/百人计算,预测规划区市话容量近期可达到700门,远期可达到1000门。

2)设施规划

根据市话预测数,本次规划控建原有电信支局,电信支局中程控交换机容量为10000门。电信线路由黄山区电信局分别引至电信支局,再由电信支局分别引至相应的电信电缆交接箱。电信主干线路采用φ114PVC排管,敷设于地下,埋深0.75米,支线及用户线可采用架空线路,也可采用地埋电缆直埋于地下。

 

第41条 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建议逐步改变能源结构,在全乡范围推广沼气化。

规划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包括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大中型沼气工程;同时包括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两级、一支撑”的农村沼气综合利用体系。

第42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量预测

规划期末乡域最高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5吨/日。

2)环卫设施

规划规划镇区内设有一处环卫站,规划在镇南入口内设一处,占地面积0.07公顷。居住用地内的小型垃圾收集点按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要求配置;工业企业应结合自身需求,在厂区内自设垃圾收集点。

第五章  乡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一节 产业发展策略

第43条 一产策略

依托生态农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大菌类生产基地、瓜蒌特色农业园区等,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未来培育“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以农业产业化、农业商品化、农业观光体验为特色,打造黄山区“大农业”基地。

(一)农业产业化:依托现有农业基础,结合土地流转契机,积极拓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加工链条,增加产业附加值,形成规模集聚效应。

(二)农业商品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皖南市群,大力培育精品粮食、优质水果、绿色蔬菜、竹笋等需求高、品种先进的经济作物。

(三)农业观光体验:结合度假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自身农业风光特色,发展成黄山区农业观光体验基地。

第44条 二产策略

永丰乡工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以竹业及食品加工等为主导的工业企业相对发达。植物纤维项目已落户工业园区并开工生产,永丰机电研发得到市场好评,随着招商力度的加强,必然使其上下游产业门类有所拓宽,产业结构有所调整,形成一定区域内的产业特色优势。

第45条 三产策略

规划布局多种旅游业态发展,稳固旅游产业主导地位。

环湖度假游:依托太平湖打造环湖高端度假旅游区,打造滨水品质度假区,提供品质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

环湖体育游:以健康旅游为主题,打造太平湖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现代体育休闲度假旅游项目;

养生健身游:森林疗养中心、天然氧吧、户外浴场、溜冰场、垂钓基地、养生SPA馆、游船节、河滨游泳场、养老地产;

民俗体验游:观光永丰乡历史民居、草坪露天歌舞晚会、篝火晚会、农家乐夏令营、特色民俗村;

田园体验游:丛林野战场、水上拓展训练营、农耕体验基地、农业知识科普站、渔人码头、野味餐馆、水上船屋、小木屋旅馆、林间别墅。

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46条 产业空间布局

以推动特色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抓手,重点打造生态型产业园区,协同太平湖风景区旅游发展,统筹全域产业发展,构建一、二、三产联动发展模式,形成“一核、两心、六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1)一核:镇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产品制造基地。

2)两带:人文旅游产业带、环湖旅游产业带。

3)四片:山林农业观光拓展片区、人文旅游发展片区、现代休闲农业发展片区、太平湖旅游发展片区、生态休闲农业发展片区以及民俗文化旅游片区。

第六章  乡域旅游一体化规划

第一节 旅游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47条 旅游发展定位

面向黄山市黄山区,辐射皖南城镇群,乃至长三角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太平湖北岸的最美小镇;以山水竹蚕、皖南人文为特色,集休闲度假、文化体验、民俗特色、农业观光以及野外拓展等为一体的具有浓郁皖南风情的太平湖北岸特色旅游乡镇。

 

第48条 旅游发展目标

皖南地区知名具有浓郁徽乡人文特色的滨湖旅游乡镇

将永丰镇建设成为融生态休闲、养生度假、文化体验、农业观光、野外拓展、商务旅居等功能于一体,旅游服务质量一流、旅游产品独特、休闲度假品质优越的皖南地区知名具有浓郁徽乡人文特色的滨湖旅游乡镇,成为新兴的安徽乡村旅游目的地、太平湖北岸旅游发展的最美小镇。

 

 

第二节 旅游空间布局

第49条 旅游空间布局

根据永丰镇的旅游资源分析及现状分布,打造永丰镇 “一心、二轴、三片区、六主题”的生态旅游空间格局。

1)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2)二轴:永丰特色体验带、环太平湖体验区;

3)三区:林田片区、人文片区、滨水片区;

4)六主题:“林、文、山、湖、田、俗”。

第50条 旅游项目策划

整合“林、文、山、湖、田、俗”六大主题,形成文化体验游、滨湖观光游、养生度假游、商务拓展游四大特色旅游类型。

6-1  旅游项目开发时序表

旅游开发项目

近期

远期

1

农家乐

 

2

古色民宿

 

3

度假酒店

4

苏氏宗祠

 

5

必吉古道

 

6

永生园

 

7

岭下老街

 

 

8

海宁学社

 

9

绿天书院

 

10

游客接待中心

 

11

永丰老街

 

12

传统儿童民俗展示馆

 

13

民国婚礼摄影基地

 

14

青山塔

 

15

东松岭农舍

 

16

旅游码头

 

17

祥符码头

 

18

船屋民宿

 

19

艺术街区

 

20

洪田摄影写生基地

 

21

卧龙高尔夫

 

22

田园餐厅

 

23

九龙接待中心

 

24

工匠之家

 

25

亲子农场

 

26

工匠之家

 

27

桑蚕养殖基地

 

28

毛竹产业园

 

29

农业花田

 

30

深冲绿道

 

31

野外拓展基地

 

32

望江探险

 

33

自驾游营地

 

34

山地自行车训练基地

 

 

第51条 旅游线路组织

结合永丰镇综合交通体系,在旅游项目及开发时序的基础上,将永丰乡域旅游线路划分为滨湖文化游线和生态乐活游线。

1)滨湖观光游线是一条滨湖休闲度假旅游的精品路线。该游线也是近期建设的重点。

2)人文徽乡游线是一条特色人文、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休闲度假交织的精品路线。该游线也是近期建设的重点。

3)农业观光游线是一条特色农业,民俗体验的精品路线。

 

第52条 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

规划永丰镇区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四个中心村设置4处旅游驿站。

第七章  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基于地形地貌、现有土地利用方式等分析,将永丰镇乡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建区四类,分别制定管制策略。

第53条 禁止建设区

乡域禁止建设以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等为基础,主要涉及自然山体、基本农田等。

1)基本农田:主要包括《永丰乡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2)水源地:以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2000米、下游3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均为禁建区。

3)河湖岸线与湿地:大型水体周边以及永丰湿地为禁止建设区,主要禁止城镇和工业建设,可以结合水体特点进行景观营造、环境整治,根据需要建设防洪、水利、交通等设施。

4)自然山体:乡域东部山体,禁止开挖破坏山形和植被。

7-1  禁止建设区协调管制策略

管治

分区

细分

分布区域

空间利

用方向

政策措施

禁止

建设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镇区外围

农业种植

严禁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一切非农活动

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口

以原生态为主

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核心区水域范围内禁止围网养殖,禁止在周边地区建设污染型项目

河湖岸线与湿地

洙溪河岸线

以原生态为主

禁止城镇和工业建设,根据需要建设防洪、水利、交通等设施

自然山体

左山、大山以及游山等

以原生态为主

禁止开挖、破坏,根据需要进行生态维护和修复

第54条 限制建设区

一般包括耕地、园地、荒地、未利用地以及与农业相关的池塘、水渠等用地,除此之外,还包括不具生态功能的林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地区。

7-2  限制建设区协调管制策略

管治

分区

细分

分布区域

空间利

用方向

管制政策措施

限制

建设区

一般农田保护区

镇区外围

农业种植

限制城镇建设,以农业种植为主,适当引入观光项目

丘陵缓坡区

乡域东部山体周边

低密度旅游开发

限制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展

第55条 适宜建设区

适建区为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以及需要长远预控作为城镇建设的用地,分为规划建设区和引导发展区。规划建设区按开发利用重点地差异划分为重点开发地区、优化开发地区。主要针对“建设空间”,包括现状城镇建成区与村庄建成区、城镇引导建设区和村庄引导建设区等,其中引导发展区主要是依据国土规划进行确定,这些空间地域内以高效益土地利用为主,鼓励按规划优先开发建设,同时应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划定的适建区范围,不可在规划区外另辟建设用地。

本规划区内适建区主要包括:已建镇区、村庄建设区等。

第八章  乡域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56条 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1)避难场所

广场、公园及绿地等开放空间,是主要的避难场所,学校可以作为基本的避难场所。

2)应急道路系统

乡域省道、县道和环湖大道作为对外应急主通道,镇区主次干道和乡村主干道作为内部应急通道或辅助通道,并使之与乡域主通道有效相连,保证救援疏散的需要。

3)生命线工程

全面提高储、供水能力,保障气、电力供应安全,实现移动网、固定网全覆盖,确保应急通信需求等。

第57条 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本次规划城镇建设区的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沿太平湖设置防洪大堤按照100年一遇设防,两侧各留50米防护绿地。

排涝标准:本次规划永丰乡域排涝标准按20年一遇。

第58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规划一处消防站,位于镇区中部,占地面积0.14公顷。

消防供水:消防水源来自镇区自来水厂,乡域内的水库、人工水渠和水塘等水域可作为消防备用水源。

第59条  人防规划

到规划期末,城镇应建设人防工程2016平方米。

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广场、公园、主要道路交叉口的地下空间以及人防设施布局,形成完整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体系。

第60条  抗震防灾规划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供电、供水、通信、交通、医疗卫生、粮食等重要单位抗震标准提高一个等级。

第九章  乡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61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030年,空气质量、水域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完全达到国家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标准。2030年城镇气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第62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永丰乡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全部符合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2)水环境功能分区

饮用水源评价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地表水采用(GBT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3)声环境功能分区

乡域空间分4类噪声控制标准:其中居住区、中小学等达到1类标准;商业娱乐用地达到2类标准,主次干道两侧25米区域达到3类标准;高速公路两侧100米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

至规划末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第63条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水资源的保护

严禁企业和居民直接向水中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建立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居民生活和旅游接待设施的废弃物要集中处理;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水面养殖与水库水质保护的矛盾,对水库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严格遵守不影响水质的原则,要特别注意对水体富营养化的防治工作;开展水上游乐体育运动,防止水体污染。

2)植物资源保护

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严格控制计划外采伐,调整景区居民的能源结构,减少薪柴的使用量;加强林业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要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林业病虫害要加强观察、预测,采取适当措施及早控制和消除。

3)设置防护林带,建设生态廊道

在产业园区与居住组团之间、水域两岸、区域性干道两侧设置防护林带,有效地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沿镇区环形干道建设生态防护圈;在中心镇区干道两侧建设绿化林带;改善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减缓热岛效应强度,降低噪声、改善空气质量。

镇区河流廊道建设

4)对于河流廊道的规划,要从河岸陆生到河滩湿生再到河床水生,构成连续生态过程的载体,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在此基础上加入休憩、园林及服务功能的规划建设。还应保持河流廊道的自然弯曲和线型,结合两侧防护林组成的景观廊道形成连续自然体系。

 

第64条 生态网络格局构建

引入廊道—斑块—基质的理念,整合全域生态要素,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永丰乡域生态网络体系,确保全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生态廊道规划及引导

道路生态廊道包括黄泾公路X307。生态防护廊道两侧宽度控制在10-25米。

水系景观廊道主要为洙溪河以及串联个水库水塘的其他河流水系景观廊道。洙溪河景观廊道整体宽度在顺应水系和周边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弹性控制在10-25米之间。其他水系景观廊道的整体宽度控制在5-10米。

2) 生态斑块规划及引导

水系斑块包括深冲水库、永丰水库、沿山水库以及虎形水库等规模较大,兼具水源保护和旅游观光功能的水面,以及零散分布的其他小型水库、水塘等。加强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造,划定水库周边保护区范围,在保护水质环境的基础上做好休闲度假旅游产业的策划和开发。

山体斑块包括左山、大山、沿山以及游山等。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新建观光游览设施不损害生态本底。

湿地圩田斑块主要位于太平湖岸边的区域,以生态湿地和圩田为主。对湿地圩田进行改造、恢复,构建雨洪管理系统

3) 生态基质规划及引导

河湖水域基底主要指太平湖水域。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充分合理利用水环境,做好旅游开发和服务配套。

农田基底主要指永丰乡域内的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一切非农活动建设。打造“田地成方、路林成网、沟渠相通、旱涝保收”的现代农业生产格局,鼓励农业逐步由散户种植向农场模式转变。

第十章  乡域风貌规划

第65条 风貌规划总体构想

借助永丰乡山川萦绕、河湖遍布独特地形环境和集徽州山川风景之灵气,融中国风俗文化之精华的徽派建筑,形成徽乡城镇印象。

第66条 乡域风貌总体格局

打造“一区、三带、多节点”的城镇风貌总体格局。

“一区”:以竹蚕产业、特色建筑、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为主要风貌载体的老城区综合风貌区;

“三带”:以自然滨湖、湿地景观为主要风貌载体的沿太平湖文化旅游风貌带、以生态观光型农业为主要风貌载体的生态农业景观风貌带、以徽派文化遗存和原始山林景观为主要风貌载体的人文徽乡景观风貌带;

“多节点”:湿地景观、滨湖景观、生态农业景观、会派文化景观、山林景观风貌等。

第67条 风貌规划控制指引

建筑风貌上,从形式、体量、高度、色彩方面予以控制指引。

道路风貌上,从布局、尺度、交通设施、道路绿化方面予以控制指引。

景观环境风貌上,从景观轴线、景观通廊、绿地景观、植被选择、山水景观、竖向景观、景观照明方面予以控制指引。

节点风貌上,从广场节点、入口节点方面予以控制指引。

标志、标识物风貌上,从制高点装饰小品、公共设施方面予以控制指引。

第十一章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镇区空间结构

第68条 空间结构

以镇区为中心,结合土地利用规划,顺应镇域的用地形态形成两心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两心”:原镇区中心改造为行政服务中心、城中商业中心;

“两轴”:依托永丰乡镇区乡道形成的城镇发展轴、穿越镇区的洙溪河滨水景观风貌轴;

“四区”:城南行政办公区、老城风貌居住区、城北品质居住区以及洙溪河景观风貌区。

 

第二节规划用地布局

第69条  用地构成

在规划结构的指引下,结合现状用地情况,统筹考虑综合交通、各类用地的适宜分布等因素,合理进行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表见下表。

15-3永丰乡集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汇总表(一区两片)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R居住用地

7.62

7.47

C公共设施用地

88.92

87.18

其中

C1行政管理用地

0.95

0.93

C2教育机构用地

1.41

1.38

C3文体科技用地

68.6

67.25

C4医疗保健用地

0.21

0.21

C5商业金融用地

17.7

17.35

C6集贸市场用地

0.05

0.05

S道路广场用地

4.01

3.93

其中

S1道路用地

2.57

2.52

S2 广场用地

1.44

1.41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62

0.61

其中

U1公用工程用地

0.53

0.52

U2环卫设施用地

0.05

0.05

U3防灾设施用地

0.04

0.04

G绿地

0.83

0.81

其中

G1公共绿地

0.83

0.81

合计(城镇建设用地)

102

100.00

E水域及其他用地

0.83

 

总用地面积

102.83

 

15-4永丰乡集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表(永丰片区)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R居住用地

5.69

25.72

C公共设施用地

12.09

54.66

其中

C1行政管理用地

0.95

4.29

C2教育机构用地

1.41

6.37

C3文体科技用地

2.09

9.45

C4医疗保健用地

0.21

0.95

C5商业金融用地

7.38

33.36

C6集贸市场用地

0.05

0.23

S道路广场用地

2.89

13.07

其中

S1道路用地

2.17

9.81

S2 广场用地

0.72

3.25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62

2.80

其中

U1公用工程用地

0.53

2.40

U2环卫设施用地

0.05

0.23

U3防灾设施用地

0.04

0.18

G绿地

0.83

3.75

其中

G1公共绿地

0.83

3.75

合计(城镇建设用地)

22.12

100.00

E水域及其他用地

0.83

 

总用地面积

22.95

 

 

第70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共计7.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47%。

第71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88.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7.18%。

第72条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4.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93%。

第73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共用设施用地0.6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1%

 

第十二章  镇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第74条 发展目标

永丰镇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是要确保城镇交通整体安全顺畅,与外部交通通道衔接顺畅,城镇建设区内交通同行顺畅平稳,市民出行方便快捷,为永丰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持,具体目标如下: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一体化,形成多层次,多方式交通良好衔接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有序组织规划内部道路系统,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应对机动化发展趋势。

(三)强化慢行交通,完善静态交通,创造安全、清洁、舒适、人性化的交通空间。

第75条  对外交通规划

结合黄泾公路X307,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位于南侧镇区入口处,占地面积0.14公顷,方便综合交通的接驳。

第76条 道路系统规划

镇区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主干路:形成三横四纵的路网骨架,为镇区规划范围内各功能区之间的主要联系道路,承担城镇主要生产以及客、货运交通职能,同时对接黄泾公路X307。道路红线宽度一般控制在10米。

次干路:次干路是加强各功能地块之间联系的主要道路,规划强调其与主干道的互补性,道路红线宽度一般控制在3.5-10米。

支路:支路是城镇干道的补充,强调与河网、绿地等自然景观结合布置,道路红线宽度一般控制在3.5-10米。

 

第77条 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位于南侧镇区入口处,占地面积0.14公顷。

 

第十三章  镇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78条 发展目标

规划结合洙溪河水系和城镇绿化空间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构建具有良好可达性和渗透性的绿地景观空间,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小镇。

第79条 绿地景观规划

规划“一廊、两公园、两绿地”的景观绿化结构,一条洙溪河滨水景观廊道、两处生活公园以及两处街头绿地。

第80条 公园绿地规划

公规划公共绿地面积0.8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8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平方米。

第十四章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81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0.95公顷。规划将现状镇级行政办公区进行综合整治。

第82条 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面积88.92公顷。永丰片区规划两处乡级文化娱乐设施,位于洙溪河两侧,岭下片区一处,其余规划文体科技用地在旅游度假区。

第83条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41公顷。规划保留现状永丰高中、永丰中学、永丰中心小学。

第84条 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0.21公顷。选址重建卫生院,适当扩建,规模60床,同时进一步完善便民型医疗保健网络。

第85条 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集市贸易用地0.05公顷。规划在镇中心设置一处集贸市场。

 

第十五章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86条 水源规划

永丰乡地表水水源稳定,水质符合国家关于饮用水的水质标准,规划近期完成高山水源扩容工程,保证稳定可靠的水源。远期采用地下水和地表水相结合作为水源。对于水源井必须加以卫生防护。

第87条 水厂规划

在镇区北部、洙溪河以东新建水厂一座,占地面积0.25公顷,日供水量为0.1万吨/日。

第88条 供水管网规划

给水管网的铺设应以规划用水量为依据建设,尽量利用现状供水管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与生活、生产同给水系统。

第89条 节水措施

在规划期限内永丰镇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

第二节污水工程规划

第90条 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

第91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小型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镇区东南面。本规划区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第92条 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镇区的地形地势,沿主次干道敷设污水管道。规划污水主干管为DN600—DN800,规划污水次干管为DN200—DN400,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定在路西、路北侧。

第93条 污水再生利用

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10%。在进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综合考虑污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城镇污水再生水可作为绿化、河湖景观、道路浇洒、建筑冲厕、工业用水等水源。

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第94条 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排放采用“分区排水、就近排放”的体制。根据河流走向和地形特点,将镇区划分为若干排水区域,按照分散、直接的原则,使雨水管道以最短距离,最小管径把雨水就近排入河渠水体。雨水管管径为DN400—DN800。

第95条 雨水利用

通过改变土地表面覆盖,建设雨水调节池等多种手段,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实现节水、水资源涵养与保护、控制城市水土流失和水涝、减少水污染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目标。

第四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96条 电源规划

镇区电源由洪田35KV变电站输出的电网接入,在洙溪河岔口设置变电所。

第97条 中、低压配电网规划

10kv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原则上不超过3公里,线路压降不大于6%,低压配电供电半径原则上不超过400米,线路压降不大于6%。10kv电力线系统镇区采用电力电缆。

原则道路东、南侧为电力线路走廊,近期可架空,远期视财力和负荷情况逐步转入地下采用电缆敷设。

第98条 电力高压走廊规划

镇区内35KV线路采用架空线敷设方式,进出10kV开闭所的电力线路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局部地段可根据地形情况架杆敷设或者直埋地下。

 

第五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99条 通信设施规划

规划改造适当扩大现状的邮政支局规模,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在业务拓展上利用邮政网络优势,大力发展邮政物流业务,发展代办电信业务,结合镇区文化站建设广播电视站,提高其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第100条 通信线路规划

镇区敷设方式宜采用通信管道、地埋敷设。电信、有线电视线缆宜共管道敷设、共杆架设。

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101条 气源规划

规划建议逐步改变能源结构,近期继续使用液化气,远期全乡推广沼气化。

第102条 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建议永丰乡鼓励人们使用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能,以实现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改变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不必要的污染。

 

第七节环卫工程规划

第103条 规划目标

建立合理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体系;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推进环境卫生行业市场化,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加强政府监管和公众参与;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不断推进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

15-1  镇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指标一览表

项       目

2015年目标(%)

2030年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98

生活垃圾清运机械化率

≥50

≥80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40

≥60

公厕水冲率

100

100

粪便清运机械化率

100

100

垃圾分类收集率

≥50

≥90

第104条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1)垃圾中转站

考虑永丰乡的用地范围及服务人口的规模相对较小,且规划设有的一处环卫站已能满足对垃圾的收集处理,因此不再规划垃圾中转站。

2)环卫站

规划在乡驻地的南部设有一处环卫站,用于各个片区的垃圾收集,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级环卫道路

规划永丰乡驻地的主干道为一级环卫道路,对其进行高标准清扫保洁,以展示永丰乡的良好形象。

4)环卫职工休息处

环卫职工休息处按规划人口1.2万人设1处,规划环卫职工休息点不少于1处,休息点可与公厕结合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第105条 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公共厕所

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公共厕所,结合永丰乡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要求,在乡驻地规划两座公共厕所。 

2)废物箱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划废物箱设置在道路两侧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出入口附近。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废物箱的设置间隔规定如下:商业街设置间隔25~50m;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m。

 

第十六章   镇区“四线”控制规划

建立“四线”规划控制体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

第106条 “五线”控制内容

1)城市红线

城市红线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规划红线控制主要包括:乡域对外联系道路建设控制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控制,乡域内镇区外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拓建,改造成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拓宽至15米,其中车行道宽10米。乡域乡村公路按三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为7米。聚居点内巷路路基宽度为4米,应严格控制巷路接口。

2)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规划区内一切已建成的绿地、已规划但未建设的绿地以及规划新增加的绿地等。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规划绿线控制主要包括:镇区内主要水系两侧10-50米绿带控制;城镇公园绿地控制;主、次干道两侧的道路绿化带控制。

3)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划黄线主要包括:给水厂、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变电所、天然气门站等用地。

4)城市蓝线

“蓝线”:是指城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镇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管制空间主要包括水体,沿岸堤和湿地。

 

第107条 管制要求

1)“红线”管制要求

道路红线控制线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道路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建筑物。

2)“绿线”管制要求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为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3)“城市黄线”管制要求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毁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建设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城市蓝线”管制要求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原则上纳入蓝线陆域控制的范围,不得进行除防洪排涝必需的建构筑物以外的建设,邻近城市建设用地和水源保护地区域,原则上作为防护绿地;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造成污染的企业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达标。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08条 近期建设期限和规模

近期建设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人口规模为4300人,用地规模60.2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40平方米。

 

第109条 近期重点发展地区

(1)承接环太平湖区域旅游发展,建设滨湖生态旅游区。

(2)近期对零散土地进行归纳整理,规划镇区功能结构优化计划。

3)加快镇区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和道路等级提升,提升永丰乡区域交通通勤效率。

第110条 近期行动计划

1)加快推进永丰乡保护及基础建设工作。

2)实施打造美丽乡村。

3)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

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111条 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性

城镇总体规划是城镇建设发展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城镇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将成为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以及下一步深化城镇各专项规划的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本规划。

第112条 城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完善

城镇总体规划是城镇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深度要求,城镇总体规划还不足以直接指导具体的城镇建设。因此在总体规划批准后,应尽快组织编制近期需要建设地区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贯彻和落实。

第113条 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是政府实践和体现“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城市规划各个阶段都应切实加强公众参与,使得城市规划能够真正体现公众利益。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第114条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永丰乡的发展必须摒弃靠牺牲环境换取经济效益的旧有城镇化道路,作为太平湖北岸重要的特色旅游乡镇,永丰乡未来必须在美化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素质、方便对外流通、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努力进取,促进经济发展,使永丰乡成为黄山区乃至全国的城镇发展典范。

 

第十八章附则

第115条 本次规划区开发建设须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的管理程序,严格执行“一

书三证”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第116条 本次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实行。

第117条 本次规划文本的解释权属永丰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