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工作职能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卫生院具备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人:徐建伟 联系电话:0559-8563029
地址: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永丰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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